深化廣東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公布:打造成大灣區合作示範區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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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今日公開發布《進一步深化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下稱方案),當中提到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又計劃到2020年時可率先對標國際投資和貿易通行規則,建立與國際航運樞紐、國際貿易中心和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窗口相適應的制度體系,打造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先行區、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和粵港澳大灣區合作示範區。
方案建議,自貿試驗區要促進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港口的合作對接,暢通與香港之間的物流大通道,創新與香港港口的通關模式,發展海空聯運中轉業務,建立與香港機場的快件海空聯運、鐵空聯運通道。
方案亦要求要將自貿試驗區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合作示範區,同時要推進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對港澳在金融、法律、建築、航運等領域進一步開放,並為粵港澳居民跨境往來提供便捷的支付服務,推進在自貿試驗區工作的港澳金融專業人士申請獲得內地從業資格等。
此外,方案又建議要創新粵港澳科技合作機制,推動與港澳在科技金融、技術研發和轉化、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人才引進和培養、科技園建設和運營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同時,要建設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合作示範基地,並與港澳攜手參與「一帶一路」建設。除了廣東,國務院同樣亦公布了天津及福建的進一步深化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