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英烈保護法草案》擬增條款 「精日」份子將面臨刑事責任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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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中國外長王毅以「中國人的敗類」批評的「精日」份子,過去一直飽受國內輿論爭議。
而在今日(25日)提交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中,亦增加了相應打擊「精日」份子的條款。
據了解,「精日」為「精神日本人」縮寫,意指在精神上已經把自己視同為日本人的中國人。國內近年不時有「精日」的民眾身穿二戰時期日本軍服拍照並通過網絡傳播,被指宣揚、美化侵略戰爭,損害國家尊嚴、傷害民族感情,有聲音指當局需明確相關法律責任,予以嚴厲打撃。而中國外長王毅在今年兩會的外長記者會上以「中國人的敗類」的激烈言辭去形容「精日」份子,讓「精日」份子當時一時亦成為了輿論的焦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今日上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二審。當中,全國大人常委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日前經研究,認為這種「精日」行為,要通過加強教育、管理和加大處罰力度,綜合施策處理,結合英雄烈士保護工作,建議有針對性增加以下規定,「褻瀆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戰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