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啟用人臉識別系統 首日「抓拍」到169宗違反交通規則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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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深圳交通警察的「刷臉」(人臉識別)執法系統開始啟用,並將開展一周的宣傳過渡,於5月1日正式執法。
據了解,交警在深圳全市共建設40套「刷臉」設備,違反交通規則者將被該設備攝錄下來,再以人臉識別技術查出「真身」。於系統啟動首日(23日),深圳交警成功已「抓拍」到169宗違反交通規則。

23日上午,一名外賣員因騎電動自行車闖紅燈被交警攔下。(網上圖片)
據介紹,被系統拍到的違規者,交警會以人臉識別系統比對,確認「真身」。(網上圖片)

據介紹,系統啟動初期將主要針對「特殊行業人群」衝紅燈、非機動車走機動車道、「失駕」(被吊銷駕駛執照者)仍然開車等交通違法行為展開「刷臉」執法。

「特殊行業人群」包括外賣、快遞、燃氣等行業人員。他們違法闖紅燈被設備抓拍後,深圳交警會經人臉識別系統自動比對,違法者的身份資料即會被送至執法平台進行人工審核確認。

確認完成後,系統將自動提取違法者在交警備案登記的手機號碼,發送違法處罰告知信息。收到違法信息後,當事人若對自身交通違法無異議,可通過深圳交警微信服務號、APP客戶端、微信及支付寶「城市服務」等渠道自行繳款。如有異議,可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機動訓練大隊違法處理窗口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未來將逐步擴展至其他方面

深圳交警方面指,這項技術不單單是用於衝紅燈,對於吊銷了駕駛證還敢上路行駛的「失駕」人士也同樣有效。下一步,執法還將逐步擴展到泥頭車、無牌假牌車管理,交通違法處理窗口監管、交通事故「頂包」等。

針對隱私問題,市交警局監控科民警何科華表示,刷臉執法類似於對機動車識別車牌,有專門的管理系統,並不是將違法信息向社會公佈,也不提供查詢,只有在當事人有異議的情況下才能查看相關違法信息。同時,只有負責人工校驗的民警管理人員才有權限進入系統,且在系統的操作會生成路程日誌,產生「電子痕跡」。

據介紹,截止4月23日下午17時,深圳全市被電子警察「刷臉抓拍」的行人衝紅燈有63宗,其中屬「特殊行業人群」的交通違法106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