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深夜宣布實施全域限購 住房購買5年後方可轉讓
國家主席習近平日前宣佈,海南全省將建自貿區,探索自由貿易港。官方最近亦連番出台指示,嚴防有人在當地炒樓。
繼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月中發布《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穩定房地產市場要求的通知》,要求維持房地產市場穩定後,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2日深夜發布《關於進一步穩定房地產市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即日起海南實行嚴格的限購政策,在已出台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實施全域限購。
《通知》要求,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建立和完善房地產長效機制,堅決防範炒房炒地投機行為。
《通知》列出多項注意事項,包括「做好本地居民住房保障和供應工作」,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通過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限售商品住房等,妥善解決本地居民住屋需求;「強化『多規合一』,從嚴土地、規劃管控」,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建設用地供應向建設自貿區和自由港亟需的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社會發展、民生需求等傾斜,大幅減少直至停止供應外銷商品住宅項目用地;「加強省級統籌管控」,加強各市縣商品住宅用地出讓、規劃報建和預售管控。
全面限制外省人買樓 首期比例不得低於70%
《通知》又要求,在已台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實施全域限購,其中包括:
五指山、保亭、瓊中、白沙4個中部生態核心區市縣建設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縣居民家庭銷售。
海口、三亞、瓊海已實行限購的區域,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住房的,須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在海南省累計60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上述區域之外,非海南省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住房的,須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在海南省累計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自本通知發布後戶籍遷入海南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購買一套住房,並須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在我省累計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各市縣要加強購房資格審查,規範住房交易行為。非海南省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同時,《通知》規定嚴格限貸、限制轉讓和價格備案管理:
非海南省戶籍居民家庭在該省購買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70%。居民家庭或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在海南省購買的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後方可轉讓。
對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宅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公開全部房源並明碼標價,一次性對外銷售,不得分期分批銷售。商品住宅價格備案後,6個月內不得調高備案價格;調整備案價格的須重新備案。
專家:全域限購非常罕見
海南近幾次出台的限購措施,主要都是針對外省人。分析認為,原因在於外地人已經成為海南買樓的主力。海南省統計局的數據統計,近4年來(2013年至2017年),海南商品房成交額合計達到了6124億元人民幣,其中不少是外地資金。
另據《每日經濟新聞》引述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2018年是海南房地產市場調控非常嚴厲的一年,充分說明了當前調控的嚴峻性。從限購的廣度來說,較其他城市因城施策不一樣,海南省全域限購是非常罕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