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投資前董事長馬白玉涉貪判囚18年 挪用逾3億元公款炒股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近日公佈馬白玉及其丈夫賈素進、兒子賈非受賄、挪用公款、貪污、怠忽職守案起訴書。官方透露馬白玉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
檢察機關指控,2000年5月至2007年1月,馬白玉在擔任天津市政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天津市政工程總公司(原天津市政工程局)總經濟師等職務期間,非法動用國有資金3.64億元炒股,給國家造成超過3.15億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
公開資料顯示,馬白玉,女,196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曾任天津市政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政投資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天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城投集團)總經理、董事長,天津市水務局副局長等職。
2014年11月,馬白玉被免去相關職務。2015年7月,天津市紀委通報,決定給予馬白玉雙開處分。2015年4月,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對馬白玉、賈素進、賈非涉嫌濫用職權、怠忽職守、挪用公款、貪污、受賄一案提起公訴。
3.15億元人民幣經濟損失
檢察機關審查發現,2000年5月至2007年1月,馬白玉在擔任市政投資公司、天津創業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業環保公司)主要負責人期間,先後兩次將市政投資公司共計3.64億元人民幣投入證券市場,炒作創業環保公司股票價格。
2001年6月至12月,為避免個人炒股損失,馬白玉指使郭某某使用公款收購穆某某管理的五個股票帳戶的創業環保股票。通過上述方式,馬白玉以侵吞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資金約1018千萬元人民幣,並給國家造成3.15億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
安排兒子掛職吃空餉
檢察機關指控,2007年1月至2013年11月,馬白玉在擔任天津城投集團總經理、董事長期間,曾夥同丈夫賈素進,兒子賈非以吃空餉、報銷飛機票、報銷住宿費等手段非法侵吞公款。例如2009年12月至2013年2月,馬白玉安排兒子賈非在下屬企業掛職,賈非未到所在單位上班,共計領取酬勞約28.7萬元人民幣,。
檢察機關指控,馬白玉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59.5萬元人民幣,118萬元港幣,7.5萬美元,4.5萬歐元,2.1萬元英鎊。與此同時,她還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商品房、翡翠手鐲、翡翠戒指、翡翠胸針、手錶、金條等物品,折合人民幣144.7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