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護文物鄭州孫氏墓群被開發商挖毀 環保組織提環境公益訴訟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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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門三進士,父子雙翰林,也沒能擋住挖掘機。鄭州市的孫翰林家族在2011年被列入鄭州市中原區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名錄,但墓群在建樓過程中卻被開發商挖毀。
中國綠發會(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就此提起環境公益訴訟,要求開發商恢復墓群原狀,並修復受破壞的墓地。

不可移動文物、孫翰林家族墓群被房地產開發公司挖掘、損毀,建成住宅樓。(《澎湃新聞》)

墓群經歷兩次破壞 鄭州市公安局未進行刑事立案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人士表示,2015年11月,鄭州金運土石方清運有限公司(簡稱「金運公司」)第一次對墓地破壞、清運時,當地群眾報了警,鄭州市文物局進行了查處。但隨後,該公司對墓群進行了更嚴重的破壞,「挖得更深了,把墓群破壞掉了。墓葬中的物品等都被清(運)走了」。相關人士又表示,金運公司由鄭州華瑞紫韻置業有限公司委託施工。華瑞公司是華瑞紫韻城的開發商,其在被毀墓群上開發的住宅樓已陸續封頂。

金運公司共造成地下已探明的14座墓葬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幕磚和人骨散落。其中,一號和二號墓全部被挖毀。2016年2月,鄭州市文物局對金運公司罰款15萬元,但鄭州市公安局未對該文物破壞案件進行刑事立案。

孫翰林家族墓群2011年被列入鄭州市中原區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卻在建樓過程中被開發商挖毀。(網絡圖片)

原告律師:人文遺跡是環境的一部分 故提環境公益訴訟

2018年2月2日,中國綠發會對該案件提起環境公益訴訟,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該案件。為什麼這一文物破壞案件,最終提起的是環境公益訴訟?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人士表示,文物類訴訟的,的確比較少,但也屬於公益訴訟範圍內,因為涉及到公共利益,要麼侵害的是多數人的利益,要麼是無人主張權利。原告代理律師王振宇表示,「人文遺跡」是環境的一部分,因此,可以納入環境公益訴訟範疇。

據中新網等報道,孫翰林家族墓群經國家文物局審核通過,2011年被列入鄭州市中原區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墓主人是清朝翰林院庶吉士、福建興泉永道道員二品銜孫欽昂為首的孫氏家族,是鄭州孫氏家族每年祭祖的地方。孫欽昂咸豐年間中進士,欽點翰林院庶吉士,其弟孫欽晃、其子孫綜源都是進士。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