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扯皮條集團微信招募賣淫女 設科技公司開發招嫖Apps掩人耳目
據《澎湃新聞》3月31日報道,去年底深圳警方偵破一宗網絡賣淫案,疑犯利用微信平台,組織跨國賣淫嫖娼生意,其間逮捕違法犯罪349名疑犯,扣押凍結涉案資金及財物合計32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
2017年9月,深圳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交辦線索,經三個月偵查後,於2017年12月上旬,專案組赴馬來西亞開展警務合作,鎖定集團基地。同年12月12日,馬來西亞警方逮捕集團首腦李某,同一時間,內地公安部在湖南和廣東抓獲349名疑犯,包括集團二號人物劉某,凍結扣押涉案資金及財物合計3200餘萬元。
哄騙拉攏女孩到東莞、香港等地賣淫
李某,今年32歲,湖南人,中專畢業後先開了一家家教公司,後又想開一家科技公司。因為資金不足,為了掙錢,李某涉足「扯皮條」生意,哄騙及拉攏女孩到東莞、香港等地賣淫,從中獲利。
2015年,李某與他父親的乾兒子劉某合夥,用之前組織賣淫的非法所得成立長沙明日今晨科技公司,以此為掩護搭建起多個微信招嫖平台,部份成員轉移國外以逃避追緝。集團在馬來西亞找當地的外國人,誘騙他們來中國辦銀行卡,這些以外國人名義辦的銀行卡,就被作為該團夥「取現銀行卡」,用於將集團所得變現轉移。
各環節人員在現實中互不相識
據悉,犯罪集團核心成員在長沙遙控指揮,操縱SZ、OK、AA、AK、CH五個組織賣淫平台的財務,並提現轉帳以及組織開發招嫖APP項目,內部層級分明,有幕後老闆、助理、取款人、存款人、開卡人、APP項目研發人員等多個角色和環節。
據李某交代,內部對分工不同的人員有特殊的稱呼,比如管理小姐的叫做「鐘房」,管理嫖客的合作人叫做「業務」,有的「鐘房」因擁有客源,同時也做「業務」生意。馬來西亞各基地「鐘房」首先通過微信平台直接招募,或與所謂經紀人合作,獲取賣淫女供應,然後將相關照片及三圍等個人訊息,推送予國內「業務」。
在整個組織賣淫過程中,絕大部分「業務」、「鐘房」、經紀人、賣淫女、嫖客通過網路交往,在現實中互不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