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與港府簽署「一帶一路」建設安排 倡建立CEPA升級版
撰文:鄭子健
出版:更新:
中新網3月28日報道,發改委與香港特區政府日前簽署《關於支持香港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內容包括提高內地對香港開放程度,推動《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升級。
《安排》提出六大重點領域:金融與投資、基礎設施與航運服務、經貿交流與合作、民心相通、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與加強對接合作與爭議解決服務等。
在金融與投資領域,《安排》指出,在符合相關金融市場規範及金融領域監管的基礎上,促進各主要利益相關方(包括投融資方和項目營運方)通過香港平台共同合作,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所需資金和多元化的融資管道,包括上市集資、銀團貸款、私募基金、債券融資等服務。
《安排》提議鞏固香港國際航空樞紐地位,推動珠三角地區機場群良性互動,亦提出支援香港參與國家主導的區域經濟合作機制,與相關國家和地區及經濟體商簽自由貿易協定及雙重課稅寬免安排。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在「民心相通」領域,《安排》提出,支持在香港舉辦高層次的「一帶一路」建設主題論壇和國際性展覽。此外,《安排》認為,香港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
此外,《安排》還提出,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高層代表組成。聯席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例會,圍繞香港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和合作事項進行溝通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