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5月1日起調低增值稅稅率 年內減稅4000億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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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措施。措施實施後,全年將減輕市場主體稅負超過4000億元(人民幣,下同),內外資企業都將同等受益。

會議指出,過去五年,中国内地通過實施營改增累計減稅2.1萬億元。

會議決定,從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預計全年可減稅2400億元。

二是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並在一定期限內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讓更多企業享受按較低徵收率計稅的優惠。據了解,目前内地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3%。

三是對裝備製造等先進製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

實施上述三項措施,全年將減輕市場主體稅負超過4000億元,內外資企業都將同等受益。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