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官員馬志強被雙開 被指勞民傷財搞政績工程、結交政治騙子
![山西官員馬志強被雙開 被指勞民傷財搞政績工程、結交政治騙子 山西官員馬志強被雙開 被指勞民傷財搞政績工程、結交政治騙子](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dw/20250125/959855827932418048053812.png/rAXxih9wPjhVZA6z7G3QU6KgC0qSGYGvX6XVkl-l1ZI?v=w1920r16_9)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1月25日通報,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山西省太忻經濟一體化發展促進中心原黨委委員、副主任,忻州市忻府區原區委書記馬志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通報稱,馬志強理想信念喪失,紀法底線失守,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政績觀錯位,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共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用管理服務對象住房、車輛,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收受禮品、禮金。
馬志強也被指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錄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侵害群眾利益,干涉群眾生產經營自主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結算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指出,馬志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中共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馬志強開除中共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55歲的馬志強曾任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區委書記等職,2023年8月31日被任命為省太忻經濟一體化發展促進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2024年8月6日官宣被查。
山西省人民政府2024年9月發佈一批人事任免通知,其中提到,省政府決定免去馬志強的省太忻經濟一體化發展促進中心副主任職務(終止試用期)。
資料顯示,山西省太忻經濟一體化發展促進中心,是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的正廳級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