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車撞人35死|肇事司機判死刑 法院:社會危害極大,性質惡劣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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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珠海11月11日發生體育場開車撞人事件,導致35人死亡。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與審判,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12月27日判處62歲嫌犯樊維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新華社報道,法院經審理查明,樊維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滿離婚財產分割結果,遂決意通過駕車衝撞人群方式發洩私憤,於2024年11月11日晚,在珠海市香洲區體育中心故意駕車衝撞正在鍛鍊的人群,造成重大傷亡後果。

法院認為,樊維秋的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性質極其惡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當依法嚴懲。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樊維秋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樊維秋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認罪。

肇事車輛為黑色越野車。
珠海體育中心附近道路有車輛亂撞途人。(網絡圖片)

據了解,珠海早前發生男子駕車無差別撞人事件後,當地多項大型運動均宣布取消或延期舉辦。珠海馬拉松組織委員會12月24日發布公告,宣布因故延期至2025年1月12日舉辦的2024年珠海馬拉松取消舉辦。

事發至今,珠海市多名官員被撤職,珠海市長黃志豪、副市長謝仁思辭職,並免去謝仁思的珠海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另外繼12月8日珠海香洲區區長有所調整後,廣東珠海香洲區政府網站「區領導」一欄中,區委書記一職再發生變化,劉力替換李偉輝任珠海市委常委、香洲區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