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信息也能成間諜工具?國安部重拳打擊「投敵換錢」案件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國家安全部今(16)日透過官方公眾號發布文章,揭露國家安全機關近期相繼偵破多宗涉案人員主動投靠境外間諜情報機構,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並及時消除潛在泄密隱患。相關案例顯示,涉案人員包括曾在涉密單位任職的鐘某和戚某,以及無業人員宋某,均因經濟壓力或個人問題試圖以情報交易牟利。

鐘某案:假扮涉密領導賣情報

鐘某原為某涉密單位下屬企業聘用人員,離職後因創業失敗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銀行賬戶遭凍結。為緩解經濟壓力,他主動聯繫境外間諜情報機構,謊稱自己是涉密單位領導,並提供其曾參與的涉密項目相關信息。國安機關在其與間諜接頭前將其依法抓獲。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視覺中國)

戚某案:理財失敗盜密求財

戚某在某涉密單位工作期間,私自留存大量涉密資料,後因理財失敗導致巨額虧損,萌生賣情報換錢的念頭。他將涉密資料原件帶回家拍攝並傳遞給境外間諜機構。國安機關發現後將其抓捕,經鑑定戚某持有多份國家秘密級資料,最終被判有期徒刑2年3個月。

宋某案:下載公開信息謀投靠

無業人員宋某因經濟困難試圖以投敵換錢。他透過網絡下載公開科研信息進行整理,試圖以此提升「價值」。雖未涉國家秘密,宋某的投靠行為仍違反《反間諜法》,被國安機關依法行政處罰。

國安機關提示:間諜行為法律後果嚴重

根據《刑法》和《反間諜法》,參與間諜活動最高可處無期徒刑,即使未構成犯罪,也可面臨行政拘留和高額罰款。國安部呼籲公民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發現可疑行為可透過12339熱線或線上平台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