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鐵獲刑20年 央視記者:庭審用時半小時,律師稱並未拿到判決書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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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據央視記者武兵報道,今天李鐵案庭審用時大概半個小時,法庭只是宣讀20年有期徒刑的判決,但並沒有拿到判決書。

庭審現場。(央視新聞)

沒有記者被允許進入法庭拍攝

關於李鐵案的庭審情況,武兵介紹說:「庭審在今天上午8時30分準時開始,整個庭審用時大概半個小時。今天現場來了很多媒體,都沒有被允許進入法庭拍攝報道。今天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押送李鐵的警車進入咸寧中級人民法院。(央視新聞)

李鐵需於十天內提出上訴

武兵指出,在李鐵的辯護律師團隊走出法院後,他們在法院門口對律師團隊進行了簡單的採訪。律師表示,「今天在法庭上法官只進行了宣讀判決,並沒有拿到判決書。」

據了解,根據法律規定,刑事案件的上訴期一般是10天左右。10天之內如果李鐵不提出上訴,一審判決就將生效,同時也具有法律的強制執行效力。律師表示,稍後他也會再次與李鐵見面,與李鐵進行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