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壇貪腐案|成都市足協原專職副主席劉剛貪污等罪成 獲刑8年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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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壇反腐持續,周四(12日),湖北省通城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成都市足球協會原專職副主席劉剛貪污、受賄、單位行賄一案,判其8年有期徒刑。

法院對被告劉剛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4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0萬元;以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70萬元。

其貪污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分別返還被害單位;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