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須依法從嚴從重懲處重大惡性犯罪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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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法官微消息,今日(2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專題會議,提到對於重大惡性犯罪,必須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及時審理宣判。

會議指出,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充分體現了人民至上的深厚為民情懷,為司法審判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政法委召開專題會議作出部署,對人民法院結合審判工作實際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寬嚴相濟、懲防並舉、標本兼治,加強風險源頭防控,依法嚴懲重大惡性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提出明確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上來,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認真落實「化解矛盾風險、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任務,積極融入、推進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狠抓加強專門矯治教育、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救助等意見落實,依法懲治各類犯罪,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黨委領導下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實質化解工作,做實定分止爭,牢牢守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堅決維護社會安定和人民安寧。

會議強調,要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懲罰犯罪、保護人民,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要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犯罪,以實際行動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懲防並舉、標本兼治,對於重大惡性犯罪,必須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及時審理宣判,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對於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犯罪以及社會生活、生產經營中發生的輕微犯罪,被告人認罪認罰、得到被害人諒解的,可以依法從輕處罰,以最大限度分化、瓦解犯罪,促進改造罪犯。對於一個時期、一個領域內的多發高發類案,要在黨委領導下促推源頭防控,把制度優勢轉化成治理效能。

會議指出,要切實加強刑事審判能力建設,不斷提升隊伍政治素質、業務素質、職業道德素質。要建好用好法答網、人民法院案例庫,發揮好《刑事審判參考》總結審判經驗、指導審判實踐的作用,確保刑事案件審理實現「三個效果」有機統一。各級人民法院審理各類案件都要做實做深釋法說理,把定分止爭的工作做細,讓當事人、社會各界從案件審理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會議強調,各級人民法院院庭長作為「關鍵少數」要切實扛起政治責任、法治責任和審判責任,身體力行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履行好審判監督管理職責,依法公正、優質高效審理好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