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協原副主席王毅被開除黨籍 已退休9年涉嚴重違紀違法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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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王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現年71歲的王毅,退休已滿9年,其相應退休待遇亦被取消。
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深圳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王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毅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接受打高爾夫球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為他人當選政協委員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大肆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推進、工程承接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毅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毅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出生於1953年1月的王毅,今年71歲,退休已滿9年。他早期在湖南省工作,曾任湖南省政府辦公廳正處級秘書。1991年調往深圳後,王毅歷任多個要職,包括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市委副秘書長、南山區委書記、市委統戰部部長、市委秘書長,及2015年6月退休前的深圳市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