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可休1至2天 內地多省份實行「痛經假」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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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近日發布文件明確規定,自周五(11月1日)起實行「痛經假」,引發廣泛關注。截止目前,內地已有20個省份實行「痛經假」。
據內媒報道,雲南省政府發布《雲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當中明確指出,「患有重度痛經的女職工,在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後,經期可以休假1至2天。該規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執行。」
實際上,痛經假並非新鮮事物。1993年,原衛生部、全國總工會等5個部門聯合頒布的《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中已有類似規定。其後,北京、上海、陜西、江蘇、山東、四川等20個省份也陸續出台相關政策,確保女性職工享有這一權益。
譬如,深圳市人社局在2022年答覆政協委員提案時明確,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確診後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遼寧省自2021年起施行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也有類似規定。此外,山西、河北、寧夏等省份還對從事連續站立勞動的女性提出了更細緻的休息規定。
不過,盡管多地已實行痛經假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仍面臨諸多挑戰。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沈建峰指出,痛經屬於個人隱私,員工在主張休假待遇時面臨舉證困難。部分省份要求提供醫生出具的病假證明,增加了員工負擔。另外,假期待遇問題也不明確,導致員工在請假時擔心工資、社保等問題。
沈建峰建議,有關部門應明確痛經假的享受前提條件,完善相關制度,減少員工在主張休假時的舉證困難,並明確假期間的待遇問題,保障女性員工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