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書刊 雲南原副省長張祖林遭開除黨籍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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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國家監委12日通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雲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張祖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通報又指他私藏、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音像製品。

雲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張祖林。(網絡圖片)

通報指,經查,張祖林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長期政商勾連,大搞利益交換,私藏、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音像製品,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生活奢靡、貪圖享樂,作風敗壞;甘於被「圍獵」,與不法企業主沆瀣一氣,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祖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決定給予張祖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曾長期任職媒體

官方簡歷顯示,張祖林現年64歲,從雲南大學畢業後,張祖林在媒體工作近十年,由雲南電視台普通記者做到總編室副主任。張祖林還曾先後在雲南大學國際金融專業研究生班和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學習,能講流利的英語。

1991年,32歲的張祖林任楚雄州永仁縣副縣長,1993年3月升任永仁縣委副書記、縣長,1995年2月調回楚雄州做副州長。2000年,張祖林進入省會昆明,出任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兩年後升任局長。

2005年至2007年,他再度回到地方任職,先後擔任麗江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2007年,張祖林從麗江市調任昆明市委副書記、市長,2012年轉任玉溪市委書記。兩年後,他出任雲南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2018年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