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 黑龍江政協原副主席李海濤遭雙開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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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國家監委12日(周四)發通報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黑龍江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海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李海濤已遭「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黑龍江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海濤(網絡圖片)

通報指,經查,李海濤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搞迷信活動,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接受宴請、旅遊等活動安排,出入私人會所;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人事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安排下屬單位報銷、支付個人費用,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利益;貪婪無度,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開發、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海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決定給予李海濤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黑龍江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李海濤出生於1963年9月,黑龍江巴彥人,一直在本省工作,曾任黑龍江省經貿委、省經委副主任、黨組成員,佳木斯市委副書記、市長,大興安嶺地委書記等職,2011年任黑龍江省政府秘書長。

2013年12月,李海濤任黑龍江省委秘書長,2014年初任省委常委、秘書長。2016年,他任黑龍江省委常委、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並兼任省國資委黨委書記一職(至2017年6月卸任)。

2022年1月,李海濤任黑龍江省政協副主席。同年5月,他不再擔任省委常委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