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杜兆才 被控受賄逾4300萬 一審當庭認罪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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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三(8月28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體育總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中國足球協會原黨委書記、副主席杜兆才受賄一案。

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杜兆才受賄案一審開庭。(新華社)

湖北省武漢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2年至2022年,杜兆才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黨委書記、主任,國家體育總局黨組成員、局長助理、副局長,中國足協黨委書記、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賽事承辦、人事安排、球員轉會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親屬等人非法收受財物共折合人民幣4341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杜兆才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杜兆才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杜兆才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