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廣州成都等8城將設市內免稅店 國貨潮品成新亮點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及稅務總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完善市內免稅店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24年10月1日起,將依據《市內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範市內免稅店的管理,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

財政部網站消息,根據《通知》,現有的北京、上海、青島、大連、廈門、三亞等6家市內免稅店,將自《通知》施行之日起適用《辦法》規定。同時,北京、上海、哈爾濱等13家外匯商品免稅店需在《通知》施行之日起的3個月內轉型為市內免稅店,經過海關驗收合格後開始營業。此外,廣州、成都、深圳、天津、武漢、西安、長沙和福州等8個城市將各設立1家市內免稅店。

《辦法》規定,市內免稅店的銷售對象為即將於60日內搭乘航空運輸工具或國際郵輪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於中國籍旅客)。市內免稅店採取市內提前購買、口岸離境提貨的模式,旅客在市內免稅店購物後,需在設立於口岸出境隔離區內的免稅商品提貨點提取所購商品,並一次性攜帶出境。市內免稅店主要銷售便於攜帶的消費品,並鼓勵銷售「國貨潮品」,將具有自主品牌、有助於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特色產品納入經營範圍。《辦法》還對市內免稅店的設立審批及經營主體的確定方式等管理要求進行了詳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