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義務教育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深圳多校用香港朗文仍獲家長支持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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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京報》今日(7月15日)報道,北京教育委員會發布關於印發《北京市中小學教材選用實施細則》的通知明確,中小學教材須在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教材目錄中選用。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一般不得選用境外教材,確需選用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執行。
2021年1月,教育部印發了《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辦法》,其中便明確要求,國家實行中小學教材審定制度,未經審定的教材不得出版選用;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在深圳、廣州、上海、北京等城市的部份公立名校或私立學校,會使用來自香港或海外的教材,其中英語科使用的境外教材最多,每間學校選用的教材亦不同。
此前《南方都市報》曾報道,深圳有家長稱,自己孩子就讀的學校使用的是《劍橋國際少兒英語》,且其孩子從幼兒園起便使用海外英文教材。香港版朗文(LONGMAN)英文教材也是深圳部份小學使用較多的境外英文教材。對比香港朗文與內地教材,朗文的教材更難,以香港教學大綱和教學要求為依據,知識點亦比國家教材多。
雖然教育部已下發明確要求,惟有學校名義上以境外教材作為補充,實為境外教材為主,國家統編《英語課程標準》教材為輔。學校的該做法亦獲得部份家長支持,希望能夠引進外國英文讀物,培養孩子的英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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