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站海關查獲393張清代至民國明信片 屬禁止或限制出境文物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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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旅客攜帶近393張文物明信片入境香港,但未有申報,遭西九龍站海關截查。經專業機構鑒定,該批明信片出自清代至中華民國,屬於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及限制出境文物。

海關總署消息,西九龍站海關發現一名入境香港的旅客在經過海關監管區域未申報,其行李箱的機檢圖像異常。經查驗,發現其行李箱內使用信封及塑膠盒裝有393張明信片。

西九龍站海關查獲393張清代至中華民國明信片。(微信公眾號@海關發布)
西九龍站海關查獲393張清代至中華民國明信片。(微信公眾號@海關發布)

經廣東省文物鑑定站鑑定,確定其中45張為清代至中華民國明信片,屬於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348張為中華民國明信片,屬於限制出境文物。

西九龍站海關查獲393張清代至中華民國明信片。(微信公眾號@海關發布)

海關提醒,根據《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出境,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審核。經審核允許出境的文物,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發給文物出境許可證,從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口岸出境。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運送、郵寄、攜帶文物出境,應當向海關申報,海關憑文物出境許可證放行。走私文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走私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