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縱「水軍」為明星、產品流量造假 內地4被告判賠公益損害100萬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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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互聯網法院周四(4日)公開審理一宗涉及操縱「網絡水軍」傳播虛假信息的民事公益訴訟案,案中被告涉及註冊多家公司,研發技術平台,招募數量龐大的兼職人員充當「網絡水軍」,通過操縱「水軍」、「養號」等開展有償「轉評讚」、「直發」、「投訴舉報」等。最終,法院當庭判令楊某某、某傳媒公司、某網絡公司、某科技公司四被告刪除已發布的虛假信息,註銷1200餘個「網絡水軍」虛假賬號,在國家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公益損害賠償金計100萬元(人民幣.下同)。此前, 四被告因以營利為目的,有償提供刪帖服務、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已被法院認定構成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據公益起訴人杭州濱江檢察院介紹,楊某某於2021年至2022年5月利用自己註冊的三家公司研發技術平台,使用平台操縱網絡水軍,在未核實發布信息真實性的情況下開展有償「轉評讚」、「直發」、「投訴舉報」等。具體模式為通過三家公司承接客戶委托,以每條信息1元左右的價格收取服務費;由工作人員或客戶在平台創建並發布「轉評讚」、「直發」、「投訴舉報」等具體任務,再操縱水軍完成任務。

操作網絡水軍的方式包括招募兼職人員充當,兼職人員經培訓後在平台註冊、接單;公司養號及註冊賬號進行接單;整體轉包給供應商。具體行為包括在微博、抖音、知乎、京東等平台為影視劇、明星、遊戲等提供轉評讚等,進行流量造假;在微博、論壇等平台,為影視劇、產品等提供投訴舉報業務,以刪除負面評價,如為某品牌化妝品投訴一條關於該品牌防曬產品在微博上的負面評價,投訴量需求是500次。

庭審現場。(央視新聞)

證據顯示,三被告公司作為乙方,曾與甲方上海某遊戲公司、杭州某傳媒公司等簽約,提供監測服務或營銷服務。乙方監測到風險輿情內容及時同步甲方,並給出維護建議,獲甲方同意後進行維護。維護方式涉及提供「轉評讚」、「直發」、「投訴舉報」等,其中存在為甲方「養號」的情況。經統計,被告利用研發的技術平台共完成「轉評讚」、「直抓」等任務24萬餘條,任務金額計890餘萬元;完成投訴舉報任務千余條,任務金額計18萬餘元。

公益訴訟起訴人認為,網絡信息是大眾獲取信息的主要途徑之一,其真實、可信是構建清朗網絡空間的重要內容。四被告在未核實信息真實性的情況下開展有償「轉評讚」、「直發」、「投訴舉報」等,系流量造假、通過發布和刪除信息幹預信息呈現以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屬於傳播網絡虛假信息,破壞了網絡生態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侵害了網絡用戶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四被告當庭認罪,法院審理認為,被告行為擾亂了網絡輿論環境和互聯網信用管理秩序,破壞了相關行業、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損害了公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故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