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8歲童遭武術教練打死還「硬拉椅子上擺拍」 2人被判無期徒刑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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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18日,山東省青島發生一宗武術教練涉嫌打死一名8歲男童案件,案發後教練與俱樂部負責人等3人被依故意傷害罪嫌起訴。案件周四(13日)於青島中院一審公開宣判,3名被告人中,2人被判無期徒刑,1人被判緩刑。

宣判後,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被告張賢斌、李海丁當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訴,被告張嘉豪表示不上訴。受害男童琦琦的親屬則表示對判決結果不滿意,將申請抗訴。

早前報道,琦琦的母親在網絡上發文表示,其兒子於2023年6月18日在青島崇德聚英武術運動俱樂部遭到教練毒打,下午12時42分,俱樂部老闆發來影片,她看了影片發現兒子臉色不對,請對方觀察一下兒子的情況。一個多小時後,俱樂部的老闆又打電話來,說兒子已經快不行了,讓她快點來醫院。

而當她趕到醫院時,兒子已經死亡,且身上有許多傷,明顯是遭人毆打,懷疑就是武術俱樂部的教練動的手。她更發現,根據醫院紀錄,兒子在到達醫院的20分鐘前就已經呼吸心跳驟停,「20分鐘裏面你們到底對孩子做了甚麼?」

從教練拍攝的照片中可以發現,琦琦被拉到椅子上坐着,但姿勢卻非常不正常,似乎已經沒有意識。影片則顯示,琦琦從椅子上滑了下來,癱軟在地上,且手臂癱軟、臉色慘白。對此,琦琦母親控訴,明明兒子就已經沒有意識了,武術俱樂部的老闆、教練還把人抓到椅子上擺拍,想證明人還活着,「一個8歲大的孩子是因為甚麼事情能讓老闆及教練3人對他痛下殺手?」

2023年7月,琦琦父親翟春光透露,琦琦屍檢報告中的死亡原因,為「用鈍性物體多次打擊致廣泛軟組織挫傷導致創傷性休克並肺臟脂肪栓塞死亡」。

今年4月24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播放了琦琦被毆打的武術俱樂部閉路電視片段。翟春光說,他看到琦琦曾被人用電線、木棍等工具多次毆打,每次毆打持續約20分鐘。俱樂部場館內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在事發前一個月,也有其他孩童被用相似方式捆綁、毆打。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案件審判。(Wikimedia Commons)

法院審理查明,2023年6月18日,被告張賢斌在俱樂部教學期間,因被害人琦琦訓練動作不規範,同被告李海丁、張嘉豪,對其毆打、捆綁,後琦琦被發現意識不清昏厥,送往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法院認為,張賢斌、李海丁在教學訓練期間,違背國家法律,以暴力手段毆打琦琦身體致其死亡,二人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且為對未成年學員長時間毆打並捆綁,犯罪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依法應予嚴懲;張嘉豪參與上述犯罪行為,亦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懲處。

法院認為,張賢斌為武術館實際控制人,多次毆打並捆綁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屬主犯;李海丁身為教練,多次毆打並捆綁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行為積極主動,起主要作用,亦屬主犯,鑒於張賢斌、李海丁具有自首情節且將被害人送醫療救治,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張嘉豪為幫助教學,作案時間短,擊打程度明顯弱於同案被告,捆綁時僅是協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屬從犯,其還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對其減輕處罰;鑒於其犯罪情節較輕,認罪悔罪,依法對其適用緩刑。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張賢斌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海丁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嘉豪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此外,3名被告作為培訓機構的工作人員,實施暴力傷害犯罪,依法應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