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原副部長級官員駱玉林涉嫌內幕交易遭提起公訴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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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4日在官網公布,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副部長級官員駱玉林涉嫌受賄、內幕交易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分別調查、偵查終結。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內媒《新華社》報道,檢察機關起訴指控駱玉林利用擔任青海省國有資產管理局局長、青海省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青海副省長、國務院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部長級幹部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國務院國資委原副部長級幹部駱玉林被開除黨籍。(微博@安徽紀檢監察)

報道稱,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駱玉林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駱玉林作為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涉及證券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明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內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駱玉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早於去年5月即被官方通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去年11月公布,開除駱玉林黨籍,並指其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私慾膨脹,唯利是圖,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向多名私營企業主放貸獲取大額回報,大搞權色、錢色交易,後於去年12月遭到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