斂財超4.32億 貴州政協原副主席李再勇一審提堂 當庭認罪悔罪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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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貴州政協原副主席李再勇被指搞權色錢色交易、癡迷賭博,涉受賄被捕。今日(23日),據央視新聞報道,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李再勇受賄、濫用職權一案進行一審庭審,李再勇對受賄4.32億餘元及各項指控供認不諱。

央視反貪腐紀錄片中,李再勇出鏡。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表示,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擔任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黔東南州委常委、副州長,銅仁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六盤水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秘書長,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個人在工程承攬、土地征收、項目規劃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32億餘元。

2014年至2017年,李再勇擔任六盤水市委書記、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主任期間,明知盲目實施相關旅遊開發項目必然會突破生態紅線並侵占耕地、林地、水源地,且在有關人員明確提出反對意見的情況下,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強令開工建設,並指示授意通過舉債融資繼續推進該項目。

截至案發,該項目已支付項目融資利息和其他費用共計人民幣9.14億余元,違規占用林地、耕地、永久基本農田、草地等土地總面積105余公頃,破壞生態環境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8645萬余元。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李再勇的刑事責任。檢查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再勇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再勇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