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司法部長唐一軍被撤銷全國政協委員資格

前司法部長唐一軍被撤銷全國政協委員資格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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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政協主席、前司法部長唐一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
4月29日,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十八次主席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撤銷唐一軍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並提請全國政協十四屆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追認。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63歲的唐一軍曾任浙江省寧波市政協主席,寧波市委副書記、代市長,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副書記、寧波市委書記等職,2017年10月任遼寧省委副書記、代省長,2018年1月任遼寧省省長,2020年4月任司法部部長、黨組副書記,2021年8月任司法部部長、黨組書記。

2023年1月,唐一軍任江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2024年4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唐一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唐一軍最後一次公開活動是在3月22日,當天他參加了江西省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

內媒指,唐一軍是近十年來,繼吳愛英、傅政華之後,司法部第三位「落馬」的部長。

在唐一軍之前,擔任司法部部長的是傅政華。傅政華在2018年至2020年擔任司法部部長。2021年10月,時任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的傅政華被查。2022年9月,傅政華因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死緩,且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司法部原部長唐一軍被提起公訴 此前被指家風不正、大搞權錢交易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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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唐一軍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福建省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唐一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唐一軍利用擔任浙江省寧波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寧波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寧波市政協主席,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遼寧省委副書記、省長,司法部黨組書記、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唐一軍。(網絡圖片)

公開資料顯示,唐一軍1961年3月生,中央黨校研究生,中共黨員,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他在浙江工作長達40年,曾任舟山市委秘書長,舟山市委常委、秘書長,浙江省紀委秘書長,浙江省紀委常委、秘書長等職。2011年1月,唐一軍出任寧波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2016年4月,唐一軍出任寧波市委副書記、代市長等職務,8月又出任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

2017年,唐一軍跨省前往遼寧任遼寧省省長。2020年4月底,唐一軍調任司法部部長。2018年3月,國家機構改革,司法部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司法部。唐一軍是機構改革後新司法部第二任部長。2023年1月,唐一軍任江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直至2024年4月2日被查。

2024年10月7日,唐一軍被「雙開」。經查,唐一軍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接受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由他人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組織意識淡漠,瞞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幫助親屬承攬金融業務;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和司法活動;家風不正,對配偶失管失教;毫無紀法觀念,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公司上市、職務提拔、案件處理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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