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稱被丈夫淋白酒點火嚴重燒傷 警方:未發現證據,不予立案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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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四川省涼山州越西縣一名曲姓女子在抖音上發影片稱,她被木姓丈夫長期家暴,2023年8月,丈夫將酒潑在她的身上並點燃,導致其身體被大面積燒傷,眾多網友對此表示強烈憤慨。

當地警方在24日發布警情通報稱,經警方多方調查結合心理測試,目前,未發現證據能夠證明木男對曲女長期實施家暴,也未發現證據能夠證明曲女被燒傷一事為木男所為。對曲女及其親屬報案反映被木男燒傷一事,公安機關依法決定不予立案。

據早前報道,曲女發布了多條聲稱被燒傷的影片。她在影片裏表示,自己來自四川涼山越西縣,被丈夫燒傷。她於2023年8月14日受傷,受傷前丈夫毆打她,打了很久,之後又把她拉回去燒傷。「先把我身份證拿出來燒了,之後用白酒倒在我身上,燒我……」她還表示,夫妻結婚14年,她為丈夫孕育了兩個孩子,「我不知道我犯了甚麼錯,會讓這個男人這麼想把我燒死……」

當地警方在24日發布警情通報稱,對曲女反映的其長期遭受丈夫木男家暴的問題,警方未發現2009年以來曲女曾因遭受家暴向警方報警的其他記錄,未發現曲女曾因遭受家暴向相關部門反映求助的記錄,未發現曲女因家暴受傷的診療記錄、醫保開支等記錄,未發現木男曾對曲女施以家暴的相關證據。

綜合以上調查情況,警方認為:曲女、木男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曾因家庭瑣事產生過矛盾爭執,但均係家庭成員在共同生活中偶發的口角、紛爭,未發現證據能夠證明木男長期以來對曲女施以了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駡、恐嚇等侵害行為。針對2023年8月14日凌晨4時木男動手毆打曲女的事實,公安機關已經依法對木男予以行政拘留處罰且已執行完畢。

心理測試顯示女方不通過

對曲女反映的2023年8月14日被木男燒傷一事,曲女對被燒傷經過等環節的陳述前後不一、相互矛盾,缺乏穩定性和邏輯性,而且與現場勘查、物證檢驗、鑒定意見不相吻合;警方在模擬事發現場環境條件下,按照曲女對被燒傷經過的陳述進行了相應的偵查實驗,偵查實驗結果顯示,曲女對被燒傷經過的陳述與多次偵查實驗的結果不符。

此外,警方依法開展心理測試,在木男、曲女生理信息評估、生理狀態評估均有條件形成測試結果的情況下,分別對曲女、木男進行了心理測試,測試結論顯示木男 「通過」,曲女「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