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巨額資金後外逃11年 「紅通」疑犯自印尼被押解回國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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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獵狐行動」工作組周四(14日)上午成功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外逃11年之久的紅通犯罪嫌疑人劉某龍自印尼押解回中國。

劉某龍被指在2010年4月至2012年12月間在未經監管部門批準、不具備合法資質的情況下,以投資為名、高息為餌,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巨額資金,造成巨額經濟損失。劉在2013年初潛逃至印尼。同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準格爾旗公安局對劉某龍立案偵查;6月,準格爾旗人民檢察院對劉某龍批准逮捕。

劉某龍被押解回國。(央視新聞)

自2014年「獵狐行動」展開,中國警方即將劉某龍列為重點追逃對象。同年11月,國際刑警組織對劉某龍發布紅色通報。這10年期間,中國警方與印尼執法部門就案件持續深化執法合作,鍥而不舍追查劉某龍藏匿地點。

今年2月,印尼執法部門將劉某龍抓獲,隨後在中國駐印尼使館大力支持下,劉最終被遣返回國。「獵狐行動」辦公室負責人表示,疑犯成功到案,再次彰顯了無論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跑多遠、逃多久、藏多深,公安機關都將「一追到底」的堅定決心。同時,公安機關正告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世上沒有法外之地,主動回國投案才是唯一正確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