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兩會】律協副主席:「電視認罪」衝擊司法 易成輿論審判
銅鑼灣書店事件引起各界廣泛關注,繼「桂敏海」在央視「認罪」,李波近日在鳳凰衛視「澄清」偷渡事件。類似的電視「認罪」在內地屢見不鮮,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接受《新京報》訪問時,列出多個內地司法體制問題之餘,還表明「疑犯在電視裡認罪不等於真有罪」,更會導致「輿論審判」。有內地律師向《香港01》指出,由於內地檢控程序與香港、英國不同,疑犯與當局或有以「電視認罪」換取較輕刑責的交易。
全國兩會開幕在即,朱征夫表示除了繼續關注冤假錯案,更批評內地疑犯上電視認罪,容易導致「輿論審判」,防礙司法公正、法院獨立性,促請當局慎重考慮。
「從我觀察到的案件情況來看,上電視認罪有違背當事人意願,也有違背事實的情況。」朱征夫指出,「電視認罪」的行為會干預法官審判,影響無罪推定的司法原則。
此外,他指出即使疑犯在電視上認罪從法律層面而言,不等於疑犯真的認罪,更不等於有罪。但此舉往往誤導了市民,造成「輿論審判」,增加法官依法審判的壓力。據《香港01》梳理,「電視認罪」自2014年開始尤其頻繁。
「桌下交易」的電視認罪?
「桂敏海」之外,轟動一時的案件還有2014年房祖名及柯震東在央視承認在內地吸毒、藏毒,震驚港、台。當時房祖明與柯震東身穿囚衣,在鏡頭面前痛哭認錯。值得留意是,當時房祖名和柯震東的樣子被打格,但「桂敏海」、瑞典人權工作者彼德‧達林(Peter Dahlin)、維權律師張凱均是全面示人。
內地律師張揚接受《香港01》訪問時指出,疑犯之所以上電視認罪,一是疑犯對法律意識不足,對自我保護權利不清楚;二是疑犯與當局有機會達成共識,通過上電視認罪換取減輕刑罰、責任,此與外國的「辯訴交易」(即在開審前,控方與被告雙方達成協議)類似。
執法、檢控程序有異 成未審先判
張揚律師還指出內地執法、檢控程序與司法機關的矛盾。他指內地法律相比以往確是進步不少,在《刑事訴訟法》中明確規定「無罪推定原則」,即在法官判案前,人人均是清白無罪,但在內地普遍有「未審先判」的觀念,認為警察拘捕的人,必是犯了法。
據他分析,此亦與內地檢控程序有關。他解釋香港警察有了基本證據、懷疑便可拘留嫌疑人,但內地公安一般是在掌握足夠證據入罪,才會採取行動,此與德國、法國類同。加上,內地在正式開庭前多有預審,此亦解釋了為何內地無罪判決率一直低於1%,大大比其他地區低。
張揚強調,在國家層面來說是不應該存在「電視認罪」。「社會大眾有好大的誤導,對(司法體制)口碑和信譽有一定的影響。」張揚律師表明。
內地法官審案壓力大 掀辭職潮
2015年時,最高人民法院轄下的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調查全國2660名法官,超過9成法官曾考慮辭職,當中逾7成的法官認為審判壓力過大,司法環境惡劣、信訪、鬧訪增加判刑壓力,擔心錯判。
朱征夫在《新京報》的訪問中亦提及「電視認罪」導致的「輿論審判」會增加法官判刑的壓力,不利司法獨立審判,當局應創造安全及獨立環境讓法官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