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事件」事發片段未公開 公安局:涉嫖嫌犯摔壞儀器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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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2003年「孫志剛事件」後,內地公安執法再次上演「羅生門」。

北京一名年輕新任爸爸雷洋,於赴機場接親戚當日(5月7日),涉嫌嫖妓被捕,期間離奇死亡。家屬於機場苦候不果,打電話又無人接聽,報警後才獲公安通知,雷洋因「心臟病發」,送院後不幸搶救無效死亡。據悉,雷洋現年29歲,2012年考獲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碩士,事發時其新生小孩才出生兩星期。

媒體和網民紛紛追究事故真相:雷洋怎會趁接送空檔急急嫖妓,是不是警方隨便抓人,敷衍上級?即使雷洋真的有嫖妓,人又怎會無緣無故死去,是不是警方濫用私刑致死?

涉事北京公安局昌平分局面對輿論壓力,發表事故官方版本解畫:5月7日晚上21時14分,便衣警察針對區內一家涉嫌賣淫足療店,執行掃黃任務,發現「雷某」步出該店,警方上前盤查,「雷某」試圖逃跑,咬傷警員,並打落摔壞警方錄像儀器,其後遭制服,押解上警車。

行駛途中,「雷某」突然由後座衝上前座駕駛位置,踢踹司機,迫令其停車,然後打開車門逃跑,最終「被再次控制」。不久警員發現「雷某」身體不適,於22時05分送院救治,經急救後至22時55分死亡。事後警方於涉事足療店檢驗人證物證,「證實雷某在足療店進行了嫖娼活動」,支付200元人民幣肉金。

網民卻大多不予置信,指出錄像儀器即使「摔壞」,也只是外殼損毀,內置記憶卡理應完好無缺,但事發片段未見公布,內情「值得深思」,認為「警察打死人早就不是甚麼秘密」;然而也有網民認為「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人證物證俱在,公安不會無緣無故冤枉好人,質疑者的指控根本沒有真憑實據。

「雷洋事件」出現羅生門,公安局至今未有公開事發片段。(微博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