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病人有得揀 成功保留乳房 術前治療或可提高手術成功率

撰文:醫師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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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y是一名乳癌患者,做了手術,目下仍接受術後治療,目標是農曆年前完成所有治療。她的故事告訴大家,雖然患癌不是我們的選擇,但「治療有得揀」,揀得啱可幫助自己重生。

約40歲的Simy,家族有乳癌病史,自小知道自己會比較容易有乳癌,因此35歲前已每年做一次身體檢查,「35歲之後我更加密至每半年至九個月檢查一次,也有每月做自我乳房檢查,結果2021年12月突然摸到右邊乳房有硬塊,立即去找醫生檢查。」

她當時在澳門工作,澳門的醫生替她照了一次超聲波,說情況不樂觀,於是她在疫情下仍立即回港。

「回港後見了第一位外科醫生,再檢查證實我乳房內的腫瘤直徑有3.8cm,並且是最惡的HER2型乳癌,活躍度很高。醫生建議進行全乳切除手術,並已替我約好手術室,但因3.8cm已屬於比較大,醫生說即使全乳切除仍未必能完全清除。」

Simy說,因事情發生得很急,當她同意做手術時,其實對自己的病還很無知。「之後我看了很多資料,也加入了一個乳癌病人組織,知道很多情況和我類似的病人,可以先做術前治療,然後再做手術,好處是先縮細了腫瘤,令醫生有較大信心進行切除;另一好處是當腫瘤縮得夠細,手術不用切得太盡,有機會保留乳房的皮瓣和乳頭。」

得知了這些資訊後,她找了一位腫瘤科醫生,其後再先後諮詢另外兩位腫瘤科醫生,三位醫生了解她的情況後,都作出了「術前治療」的建議。「我終於肯定這條路是對的,於是通知外科醫生暫緩手術,先接受術前治療。」

術前治療也有不同組合,近年已可加入標靶藥物,腫瘤科醫生按Simy的情況和腫瘤類型,建議雙標靶加化療。

2022年1月,即確診後個多月,Simy接受了第一針術前治療。醫生說愈活躍、愈大得快的腫瘤,有機會在術前治療後縮小得愈快。果然,完成第二針後,她的腫瘤已縮小了超過一半,到完成第六針(前後共四個半月)再照超聲波,腫瘤已由3.8cm縮小至1.5cm。腫瘤科和外科醫生都覺得「係時候做手術」,結果切出來化驗,腫瘤組織內有0.2cm仍活躍,而手術也確認了淋巴內沒有癌細胞。

Simy術後仍接受雙標靶治療,但就無需化療。淋巴也一直沒有異常。標靶藥物沒有明顯的副作用,「對我唯一的影響是皮膚敏感,臉上好像青春期般爆暗瘡,和化療相比,我覺得標靶藥近乎沒有副作用。」

由於留港治療,她現時替澳門的公司在網上做partime,如無意外,農曆新年前便可完成所有術後治療,到時會再做一次正電子掃描(PET Scan)確定體內是否已沒有癌細胞。

她形容自己是一個「聽話」的病人,但其實在整個治療過程中作出過不少重要抉擇。「首先是因為有家族病史,我幾年前在醫療保險中加入了癌症計劃,保額上限150萬。另外亦申請了藥廠的資助,藥費比正常低了一大截,最終埋單應接近150萬元,一間豪宅的首期,好彩保險cover到。」

另外,當初未知道埋單費用,她考慮到經濟負擔,曾嘗試轉到醫管局治療,「其實我開始私家醫生術前治療前已在公立醫院輪候,打完第三針後收到通知,去醫管局見醫生,醫生說政策上不會安排術前雙標靶,但我明明用了雙標靶加化療腫瘤縮細得很快,於是決定繼續在私家醫生處做術前治療。到了手術後,我再去公立醫院,醫生說由於化驗報告說我切出來的組織仍有0.2cm活躍,於是醫管局會根據這結果為我注射抗體藥物複合體(包含標靶藥及化療)作術後治療。但術前化療藥的副作用令我很辛苦,雖然有0.2cm活躍,但那是在已切走的組織中化驗出來的,我體內並沒發現活躍的腫瘤組織,有沒有必要化療呢?私家腫瘤科醫生認為沒有必要,但醫管局政策不會改,所以我最終也沒有在醫管局接受治療。作為病人,我當然希望醫管局的指引可更靈活一些,根據病人情況調節。」

現時的術後治療,她也作出了一個選擇:不再吊藥(靜脈滴注),而是皮下注射。「我手術前第一針的雙標靶是吊藥,第二針開始轉用皮下注射,因為皮下注射只需數分鐘,注射後止血可即走,而吊藥卻需要二小時,有得揀我當然選擇後者。」

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邱振中表示,乳癌的術前治療主要基於幾個理由,「第一,如果外科醫生覺得需要切除的範圍較大,有可能無法完全清除腫瘤,或手術難度較高,又或不能進行保乳手術;術前治療或可提升手術成功的機會;其次,如病人所患的是復發風險較高的HER2型或三陰性乳癌等,又或已出現淋巴擴散,現時的治療標準是手術後需接受化療、標靶治療或免疫治療,權衡之下,術前治療可先將隱藏在遠端的癌細胞清除,所以效益更高。另外,亦可以測試治療對腫瘤的效果,有助醫生決定術後的輔助方案。」

至於術後的雙標靶治療,邱醫生表示,如果病人術前雙標靶治療的反應很好,令腫瘤大幅縮小,醫生便可有信心在術後繼續用雙標靶,把治療效果提升。「因為化療始終有較多副作用,一般只可用數個月,但標靶藥副作用少,可使用較長時間。對於早期未擴散的高風險乳癌,已進行了很多研究,目前最常用的做法是術後持續共一年的標靶藥。若術前效果好,多會繼續使用同樣的藥物,否則亦可考慮其他方案,例如新一代的抗體藥物複合體。當然,術後使用雙標靶或單標靶,或其他治療方案,醫生都會和病人詳細商議,綜合各方面因素作決定。」

而皮下注射是一種較方便的標靶藥給藥方法,療效和靜脈滴注沒有分別。邱醫生表示,因靜脈滴注雙標靶要一先一後,每次需花數小時,三星期左右一次,所以部分病人會希望有更簡便的方法。皮下注射則每次只需約十分鐘,讓病人可有多一個選擇。

邱振中醫生(照片由醫生授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