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五大兒科組織發聲明:半歲嬰打疫苗安全 哮喘濕疹打得?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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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五個兒科專業組織今日(12日)發出聯合聲明,指食物過敏、哮喘、濕疹等並非新冠疫苗的禁忌症,有上述情況的孩童在接種疫苗前無需轉介給兒童免疫過敏及傳染病學專科醫生進行評估。

本港的新冠疫苗接種年齡已下調至6個月大嬰兒。(資料圖片)

聲明:半歲起接種 安全且高效

香港兒童免疫過敏及傳染病學會、香港兒科醫學會、香港兒童及青少年皮膚科學會、 香港兒科護理學院及香港兒科護士學會,今日為更新兒童和青少年過敏症接種新冠疫苗建議發出聯合聲明。

聲明指,最新的臨床研究發現,新冠疫苗對6個月至17歲的兒童和青少年接種者是安全且高效。而接種新冠疫苗對預防嚴重急性疾病、死亡和中、長期後遺症的個人和社會益處遠超過對新冠疫苗產生嚴重過敏反應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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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接種疫苗後 觀察時間可縮短至15分鐘

此外,聲明提到以下情況並非接種新冠疫苗的禁忌症,在接種新冠疫苗之前不需要轉介給兒童免疫過敏及傳染病學專科醫生進行評估,當中包括:

1. 對新冠疫苗或其成分沒有相關連的過敏史,例如:
.沒有相關連的疫苗或藥物
.食物過敏
.昆蟲毒液
.吸入性過敏原,例如塵蟎、花粉、動物皮屑、黴菌
2. 哮喘
3. 鼻敏感
4. 濕疹
5. 慢性自發性蕁麻疹

聲明亦建議兒童接種新冠疫苗後觀察時間可由30分鐘縮短至15分鐘,不過以下接種者在接種疫苗後則建議亦需保持30分鐘的觀察期:

.對不同類型新冠疫苗曾有過敏反應的兒童
(例如對復必泰疫苗有過敏的人應在接種科興疫苗後觀察30分鐘)
.對新冠疫苗或其成分無關的藥物或疫苗過敏史的兒童
.因任何原因有嚴重過敏反應史的兒童
.肥大細胞增多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