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縱容大耳窿陽具辱母 子殺債主囚終身 輿論:冷血法律羞辱人民
山東聊城青年于歡因母親遭討債人肆意猥褻凌辱而持刀反抗的故意傷害案,在內地引起廣泛關注。一審法官作出無期徒刑判決的公正性問題、警方的涉嫌不作為、以及此案是否牽涉黑惡勢力與公權力之間的幕後交易等,均受到輿論強烈質疑。
面對強大的輿論壓力,不僅案件歸屬地山東聊城市紀委、市委政法委牽頭成立工作小組對案件展開全面調查。山東省地方檢察院3月26日發布通報稱,對「于歡故意傷害案」依法啟動審查調查,同一天,中國最高檢也在其官網發布公告說,已派員赴山東閱卷並聽取山東省檢察機關匯報,正在對案件事實、證據進行全面審查。
中國最高檢的公告表示,對于歡的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將依法予以審查認定;對媒體反映的警察在此案執法過程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將依法調查處理。日前,于歡已提起上訴。二審代理律師殷清利表示計劃3月27日與法院溝通閱卷事宜。有觀點認為,中國最高檢的介入讓該案改判有了轉機。
案件回放:于歡母遭索債人百般侮辱 警察疑未執法
案件發生於2016年4月14日夜晚。山東省冠縣企業主蘇銀霞和她22歲的兒子于歡被高利貸放貸人找來的10多名社會閑散人員非法拘禁和肆意毆打辱罵,催討剩餘的17萬多元(人民幣,下同)欠款。一天前,同一夥人曾將蘇銀霞的頭摁向存有糞便的馬桶。蘇銀霞撥打四次報警電話和市長熱線,無人回應。
蘇銀霞曾向當地地產商吳學占分兩批借135萬元,月息為10%,已經還上180萬元,附加一套價值70萬元的房產。
據證人敘述,這伙索債人員的領頭者杜志浩將于歡母子二人非法拘禁後,更用于歡的鞋,去捂蘇銀霞的嘴,甚至掏出自己的生殖器,在于歡面前,蹭到蘇銀霞臉上。
報警後,警察到場說「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隨即離開。這時,情緒激動的于歡站起來要去追警察,但遭到索債人暴力阻攔。情急之下于歡用水果刀刺傷杜志浩等4人。其後杜志浩自行駕車就醫後,因失血過多休克死亡。
一審判決引發民憤
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從輕處罰」,判處於歡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理由是于歡未能正確處理衝突,以及被害人(死者)具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謾罵等過錯。
這起案件近日經《南方周末》曝光,在微博和微信群中迅速傳播發酵,井噴式的留言紛紛指責這個判決荒唐可恥,質疑當地公檢法機關袒護放高利貸者及其黑社會性質組織,掀起了自2016年雷洋案爆發以來的又一波拷問中國法制及司法正義的輿論浪潮。令群情激憤的有三大爭論點:
1. 于歡的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
對於為何不認定正當防衛,法院的解釋是:雖然當時于歡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對方侮辱和辱罵,但對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經出警的情況下,被告人于歡及其母親的生命健康權被侵犯的危險性較小,「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
《人民日報》旗下微信公號「俠客島」刊文《辱母殺人案:對司法失去信任才是最可怕的》,文章引述一位大學法學院教授的觀點:「雖然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說這些話不合適,但是我還是想說:暗中被刺死的杜某死有餘辜,他已經喪失了起碼的人性,說于歡為民除害也不為過!法官在判案時,除了堅持法律之外,也應當注意防止判決與大多數人心中的底線正義相違背。本案中的母子實在令人同情,法律不應如此冰冷!」
文章評論道,群情激昂的背後,透露的不止是對于歡個人生死的挂懷,也是大眾情緒的一種焦慮和不安。因為沒有公權力的保護,我們每個人都可能遭遇于歡一樣的屈辱。
2. 出警警察是否涉嫌瀆職?
案發當天警車抵達非法拘禁現場──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警察下車進入辦公樓。多名現場人員證實,警察進入接待室後,說了一句「要帳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旋即離開。
該評論文章表示,「無論如何,警察的出現,並沒有解除于歡母子被有黑社會性質的催債團伙非法拘禁的事實。實際言行,甚至有偏袒和放縱的嫌疑,這也成為輿論和專家認定警方不作為的重要依據。警察的毫無作為,讓杜志浩們看上去肆無忌憚,原來連警察也奈何不了他們。或許,正是這個草率至極的處置行為,讓于歡陷入絕望,也更加氣憤。」
3. 催貸人員是否涉嫌非法拘禁
《中國青年報》刊文《刺死辱母者案 請給公民戰勝邪惡的法律正義》表示,審判機關還應綜合考量的重要情節是,對方一些前置情形的「違法性」,也就是具有「黑社會背景」,以及「高利貸」「非法拘禁」等行為。這些事實不僅從側面印證被告人的激憤之舉實屬「不得不為」,還能證明其本人的「主觀惡性」較低,從而在司法實踐中得到更有利的判決。
各大媒體紛紛發表社論、評論,呼籲司法公平、公正
人的生存條件不僅包括肉體生命的存續,還包括底線人格尊嚴的保留。踐踏人格底線,當著兒子面羞辱母親,直接威脅到了人的基本尊嚴感受,很少有人能夠容忍。在這個過程中,要求于歡無動於衷、默默忍受,不具有任何可能性預期。
目前輿論幾乎一邊倒地站在被告人一邊,但是,法院判決沒有認定于歡構成「正當防衛」。這種民意與司法認定之間的鴻溝,是需要法院加以釋明的,或者由上級法院通過改判而填平。
蘇氏母子的遭遇裡,可以窺見地方生態的眾多切片:中小企業生存艱難,加之貸款難,迫不得已陷入高利貸的泥淖。民間借貸在這種氛圍中興起,繞開法律和規章,在近乎叢林的小環境裡,演變成「黑道風雲」。
也就是說,辱母殺人案的判決顯然與人們所秉持的基本倫常相違背,儘管從法律技術角度,法官的判決或許是「依法」而沒有枉法,但罔顧犯罪行為是在絕望情況下的人性自然反應,冷血生硬地予以判決,顯然不是一個正當的判決。道理很簡單,如果法律不能讓人民感到安全,那麼這法律就是用來羞辱人民的。
許多網友表示同情於歡母子,認為於歡作為一個孝子,為了捍衛母親尊嚴、制止流氓犯罪,並且在警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護他們母子的情況下,奮起反抗自衛,因此應判無罪。
也有人表示,于歡刺殺有黑社會性質的討債打手,不僅是正當防衛,而且為民除害。有網友列出古今中外的一些類似案件,來佐證於歡是正當防衛制止犯罪,而杜志浩是罪有應得死有餘辜。
有少數網上留言稱,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據悉,在山東冠縣,不少企業因經濟不景氣,銀行不放貸,鋌而走險借貴利。一旦無力償還,將面臨暴力催債。
此外,因同情于歡母子,冠縣工業園區22家企業聯合湊錢捐款助兩母子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