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微博曬吃穿山甲、天鵝肉 野味八珍湯喝到流鼻血引警方調查

撰文:楊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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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甲公子」李加和事件尚未平息,新浪微博又被扒出一位「穿山甲公主」!
今天(13日)上午,廣東省深圳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方微博「深圳微博發布廳」發布微博稱,12日,深圳市森林公安分局監測到網友「綻放的多多」微博涉食用穿山甲等內容,立即開展調查。當天下午18時許該微博已自行將涉吃穿山甲內容刪除。目前調查還在進行中。

據深圳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布的信息,網友「綻放的多多」曾在2011年和2012年發布微博稱食用了穿山甲,並曬出相關圖片。微博顯示,其所在地點為廣東省深圳市。2011年9月8日,該網友微博稱,她喝了穿山甲、蛇、天鵝肉等八種動物熬制的湯,並食用了穿山甲血炒飯,並發布了一只小鍋中裝有肉塊的圖片。

2012年3月6日,該網友發布微博稱,「好客的廖總提前叫人燉了四小時的冬蟲草穿山甲湯,非常美味」。

據微博注冊信息顯示「綻放的多多」在深圳一家設計工程公司工作,具體職務不詳,不過從其微博看出,穿山甲、蛇、天鵝甚至貓頭鷹,一年進入肚子中的野生動物不少。但2月13日上午10時許,檢索發現,該網友疑似已注銷該微博賬號。

「深圳微博發布廳」在微博稱,「《深圳經濟特區禁止食用野生動物若干規定》明確規定食用和組織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都將受到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我們嚴厲譴責一切捕殺和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並且在此呼吁廣大網友,如你有發現任何傷害或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可撥打「12319」或直接在微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進行舉報!」

網民指責「穿山甲公主」。(截圖)

「穿山甲公子」事件尚未平息

據媒體早前披露,2015年7月,香港工商金融文化旅游界企業家赴廣西投資考察團成員李加和,在廣西考察結束後,接受宴請,食用穿山甲,並曬出相關圖片。一年多以後,2017年2月,被網友曝光,引起輿論關注,李加和被戲稱為「穿山甲公子」。

考察團組委會2017年2月8日發表聲明稱,望李加和深刻反省自己的嚴重不當行為,充分汲取教訓,做一個愛國愛港的新一代中國香港人。

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介入調查該事件,並於2017年2月8日通報稱,參加宴請的公職人員只有自治區高校工委統戰部原部長李寧一人,李寧已於2016年5月因涉嫌受賄罪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關於該宴請是否食用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穿山甲的問題,相關執法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

香港富二代李加和曬吃穿山甲遭曝光。(截圖)

【話你知】吃穿山甲會有什麼罪?

穿山甲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如果食用的是野生穿山甲,根據中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