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八旬老人被兒子用鐵鏈鎖在樹下過年 家人稱怕老人走失

撰文:陳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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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內江市威遠縣新場鎮上游村一名80多歲的老婆婆,在春節期間被家人用鐵鏈鎖在屋外樹下,樣子十分可憐。成都商報報道,據老人的兒子和兒媳稱,老人疑患老年癡呆症(認知障礙症),經常走失,因此才將老人鎖在樹下。

徐春蓉的兒子和兒媳婦用一條鐵鍊將她的右手和樹鎖在一起。 (成都商報)

據當地村民鄭斌(化名)透露,春節回家後從朋友處得知,同村有位80多歲的老婆婆被家人用鐵鏈鎖在屋外的樹下。其後,鄭斌從老人的鄰居處得知,老人和家人本是另一個村子的人,最近幾年才租住於此,老人因頭腦不清醒,白天都被家人用鐵鏈鎖在樹下,已有幾個月的時間了。

該名老人的兒子汪永貴和兒媳婦唐某表示,老人名叫徐春蓉,一家本是新場鎮民勝村人,3年前因為小孩讀書才租住於此。但是最近幾年,母親開始變得頭腦不清,醫生曾表示可能是患了老年癡呆症(認知障礙症),所以才將老人鎖在樹下。

兩人還承認,自去年10月或11月起,便在早上將老人鎖在屋外的樹下,晚飯後將老人關在房間內睡覺,並稱,此前母親經常獨自一人出門後走失,又經常撿回一些死雞、死鴨等垃圾放在冰箱內,造成困擾。兩人還稱,「並不是我們不管,我們還是給她吃,也沒餓到她。」在有空時兩人會解開鐵鏈,在院子裏陪伴老人。

老人的兒子汪永貴陪著母親坐在院子裏。 (成都商報)

律師指行為已屬虐待老人

成都泰和泰律師事務所的李家權律師認為,老人兒子和兒媳的行為已屬虐待,如他們不聽勸阻或造成嚴重後果,將構成虐待罪。另一律師廖華則稱,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的兒子和兒媳用鐵鏈鎖住患有老年癡呆症的母親,以防止老人走失,其出發點雖好,但方式方法十分不妥,子女應該人性化地贍養老人。事件經新華網等內地官方媒體轉載後,引發內地網民熱議,有人對老人家人的做法表示理解,認為是無奈之舉,也有人指其家人不孝。

有網民在微博發表評論稱,「老人衣服整潔,面容乾淨,應未受到虐待。」、「家人可能無法找人二十四小時跟著老人,這也是無奈之舉。」、「做法欠妥,但也是無奈之舉了,家家有本難唸的經。」、「老年痴呆需要專人照顧,很多家庭沒有這個條件。」也有人認為,事件反映出「國家養老體系不完善。」

不過也有網民認為,「把老人用鐵鍊栓在樹旁,令老人失去尊嚴。」、「就算沒有虐待的痕跡,這樣做你覺得好嗎?這麼做不怕遭報應嗎?」、「無論什麼原因,這樣做總是不對的,她是人!」、「你小時候調皮亂跑,你的媽媽鎖過你嗎?」還有人建議給老人配戴有定位功能的手環,或寫有聯繫方式的卡片,防止老人再次走失。

2016年10月時,重慶也曾發生家人用鐵鍊把老人鎖住的事件。當時老人的家人稱,為了防止老人獨自外出迷路,才鎖住老人。 (網上圖片)

重慶去年亦曾發生鐵鏈鎖老人情況

據中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結果顯示,中國60歲以上的人口已經佔據人口總數的13.26%,中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養老和贍養老人等的問題,也逐漸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2016年10月時,重慶也曾發生過類似以鐵鏈鎖住老人的事件。

當時家住重慶市沙坪壩區80多歲的張婆婆,被當地市民發現腳上鎖著鐵鏈在麵館出現,經警方調查發現,張婆婆因不習慣城市生活,喜歡到處走動,雖未患老年癡呆之類的疾病,但每次出門就會迷路,家人無奈之下在其腳上拴上了鐵鏈,希望能防止老人獨自外出。當時警方曾提醒稱,中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專門設立了虐待罪,虐待老人情節嚴重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條也規定,禁止歧視、侮辱、虐待、遺棄老年人。

有網民在微博上發表評論稱,老人穿戴整潔,面容乾淨,不像受虐待,家人也是無奈之舉。 (微博截圖)
有網民則認為,用鐵鍊將老人栓在樹上,令老人失去尊嚴。 (微博截圖)
另外,有網民建議在老人身上裝定位裝置,防止老人走失。 (微博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