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涉教唆洩密案 證人證詞不利恐年前被起訴
撰文:傅霾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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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台灣前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洩密案,上月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馬英九。外傳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證詞對馬不利,台北地檢署已完成犯罪事實認定,將在農曆年前起訴馬英九。北檢對此表示,偵查不公開,一切依法辦理。
據《聯合報》報道,知情人士透露,馬英九與律師吳柏宏、劉紀翔及洪文浚3人討論後,認為法院目前審理黃世銘主動報告案情的第一階段洩密案,應該可全身而退獲判無罪,但對台北地檢署偵辦中的第二階段,馬英九要求黃世銘去向當時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的教唆洩密案,則有些擔心。
馬英九被控於2013年8月31日聽完黃世銘報告偵查機密後,隨即將內容洩密給江宜樺及羅智強。這部分因黃世銘向馬報告案情,已被高院判決有罪定讞,且依判決書見解,馬與黃顯然是洩密罪的共犯結構。
再加上黃世銘至今一再表示,他在2013年8月31日向馬英九報告完關說案後,原無意向江宜樺報告,是因馬指示才在同年9月4日向江報告。律師團一致認為,黃這部分的說詞對馬非常不利。律師團研判,馬英九恐有被起訴的危機,這將會比北院自訴案難打。
全案緣於特偵組調查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等人是否替立委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案件還沒偵結,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卻在2013年8月31日、9月1日報告馬英九、9月4日報告江宜樺,再過兩天開記者會揭露。黃世銘因此被法院依違反通保法,判1年3月定讞。
馬英九因此分別遭柯建銘及律師黃帝穎等人提告。柯建銘自訴控告馬在特偵組偵辦司法關說案時,洩漏黃世銘陳報的偵查機密,涉犯刑法洩密、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台北地方法院下週二(10日)將再度開庭審理。至於黃帝穎等人告發,指控馬在2013年9月4日聽取黃世銘報告偵查秘密後,指示黃再向江宜樺報告,涉嫌教唆洩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