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通人員裴健強獲刑3年 潛逃幾內亞開洗浴中心混跡街頭7年

撰文:劉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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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健強(中)被執法人員押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新華社)

《法制晚報》微信公眾號「深讀」獨家獲悉,2016年「天網」行動以來到案的第19名紅通人員裴健強日前被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金20萬元(人民幣,下同),並責令其退賠貪污的公款。

裴健強曾因犯走私普通貨物罪被判刑,假釋期滿後因涉嫌貪污被立案,取保候審後潛逃至非洲幾內亞共和國,此後混跡街頭巷尾,做過廚師、翻譯工作,後經營一家洗浴中心。其到案後交代,他只因車被撞了想買輛新車又拿不出錢,於是動用了公款。

2016年1月1日,外逃7年的「百名紅通」10號嫌犯裴健強被抓獲歸案,這是「天網」行動以來到案的第19名百名紅通人員,也是北京市在境外抓獲的第2個紅通人員。

「百名紅通」10號嫌犯裴健強。(網絡圖片)

截取公款買車後又潛逃幾內

據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指控,時年48歲的裴健強於2003年5月29日,在擔任中企國際合作有限責任公司進出口部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從該公司賬戶截取公款人民幣29.97萬元購買一輛大眾帕薩特小型轎車供其個人使用。

據悉,裴健強於2009年6月23日被抓獲到案,後在取保候審期間脫保潛逃,於2009年11月12日外逃至幾內亞共和國,並因此被網上通緝。2015年12月25日,裴健強被幾內亞警方抓獲歸案,裴健強自願接受遣返,並由幾內亞警方移交給中方追逃小組押解回國。西城法院審理後認為,其雖自願接受遣返,但不符合自首的構成條件。

但鑒於被告人裴健強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依法從輕處罰。綜上,西城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裴健強有期徒刑3年,罰金20萬元,並責令其退賠某公司29.97萬元。

混跡幾內亞打工 曾一度交不起房租

到案後,回憶起在外逃亡的這幾年,裴健強曾感慨,在國外隱藏的這段生活很艱難,曾幾次徘徊在中國大使館門口,想要進去自首。

據裴健強交代,2009年11月,裴健強逃到幾內亞,開始的一年裏,他整日混在街頭巷尾,跟當地人學習法語、了解當地情況。後來有了一定語言基礎,先後陸續做過廚師、翻譯等工作。後來拿出所有積蓄與人合夥開了一家洗浴中心,因趕上埃博拉疫情以及幾內亞國內局勢動盪,洗浴中心開業以後生意一直慘淡,甚至一度交不起房租。

「該面對的事情始終是要面對的,」裴健強後悔自己的行為,他稱,當時心存僥倖想要逃避法律制裁,但在外逃的幾年中,一直想念家人,一直想回家,加上在國外生活也很艱難,曾經多次想回國面對自己的問題,只是由於害怕坐牢,始終沒有勇氣回國。

「百名紅通人員」現37人歸案

早前中紀委年終總結,「百名紅通人員」歸案人數現已達37人,超過總數三分之一。特別是在名單中排名前5的人中,已有4人歸案,另外1個被美方刑事起訴。據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副局長蔡為透露,去年1至11月,共從7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908人,其中中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122人、追回贓款23.12億元。

蔡為指出,追逃追贓工作取得重大階段性勝利。早前頭號嫌犯楊秀珠歷時13年竄逃6個國家、3次申請政治避難失敗後,最終被從美國勸返回國。他稱,2016年是追逃追贓「全面推進和攻堅克難年」。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領導下,中央追逃辦綜合施策,開拓創新,緊鑼密鼓推進追逃追贓工作向縱深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