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倡修法提高農村徵地價格 料有助改善強徵強拆問題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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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近日(12月25日)報道,第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提出,修改《土地管理法》,未來或會規定「農村土地」和「國有土地」同權同價,同等入市。假如人大按意見制訂議案,通過修訂,將有望解決土地徵用問題,改善農村強徵強拆問題。
據悉,修訂意見來自全國人大轄下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該委員會認為,現行《土地管理法》以「耕地保護為目標、用途管制為核心」,農民土地權益得以保障,同時促進工業化和城鎮化發展。不過,環資委繼而指出,現行法定「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漸見不合時宜,「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相適應」,具體呈現於土地徵收制度和物業權益。
現行法例容許村委會賺取巨額差價
據《左翼21》闡述,中國土地法定國有,農民則享有承包權,可在國有土地務農生產。過去村委員通常援引《土地管理法》,以「公共利益」為由,收回「農村土地」承包權,並僅以農業產值為評估標準,給予低價補償。村委會以低價收地後,轉而以「國有土地」名義,按未來工商用途市值為標準,高價批出使用權,從中賺取巨額差價,甚至不時貪腐醜聞,引發社會衝突。
或許有鑑於此,環資委及多名全國人大代表建議修改《土地管理法》,「堅持物權平等保護原則,提高徵收補償標準」。一旦通過修訂,村領導不能再以「農村土地」名義壓價,而必須以「國有土地」市價作出賠償,所以稱為「同等入市」和「同權同價」。審議意見顯示,全國人大去年已授權國務院,在33個縣市區組織展開相關改革試驗,國土資源部亦擬定修正案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