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媒批郭徐嘴上喊忠誠暗裡斂財 首提「嚴重破壞軍委主席負責制」
一個鋃鐺入獄,一個命殞黃泉。
郭伯雄和徐才厚作為在中共反腐運動中落馬級別最高的「軍虎」,二人帶來的負面影響,至今仍受到中共軍方的警醒。
日前,解放軍軍報再發文,談及郭徐二人「禍黨亂軍」的行為,斥其「是地地道道的『兩面人』、偽忠誠」。
日前,《解放軍報》刊發題為《什麼是真正的忠誠》的評論文章。文章用兩段分析了郭伯雄、徐才厚「禍黨亂軍」的行為;還特別提到,郭徐「嚴重損害黨的團結統一,嚴重削弱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嚴重破壞軍委主席負責制」。
這是官方媒體在談及郭徐時,首次使用「嚴重破壞軍委主席負責制」這一措辭。
寫入憲法的「軍委主席負責制」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選舉鄧小平為中共中央軍委主席;1983年6月,六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選舉鄧小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委主席。據《新京報》公共號「政事兒」介紹,正是在鄧小平擔任中央軍委主席期間,軍委主席負責制由憲法正式確立並不斷豐富發展。
1982年12月,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並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
此後軍委主席負責制逐步完善。1992年,江澤民主持修訂了中央軍委工作規則,明確規定:軍委主席主持軍委工作,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並主持軍委日常工作;軍委常務會議是中央軍委的例會,由軍委主席主持,主席不出席時由副主席主持,軍委委員出席會議。
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對憲法修訂,軍委主席負責制這一規定始終未做改動,一直延續至今。
十八大後對「軍委主席負責制」的鞏固和完善
十八大後,「軍委主席負責制」不斷鞏固和完善。
據悉,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被稱為「新古田會議」的解放軍全軍政治工作會議在福建上杭古田鎮召開。中央軍委副主席范長龍在會議上指出:「要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堅持以習主席系列重要講話為科學指南,堅定自覺維護和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
11月4日,中央軍委副主席許其亮在中共黨報《人民日報》發文稱:「要圍繞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完善和落實相關制度機制,確保全軍一切行動聽從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指揮。」
而在2015年1月28日,《解放軍報》頭版發表評論文章,就具體闡述了「軍委主席負責制」的三項內容:必須堅持「全國武裝力量由軍委主席統一領導和指揮,國防和軍隊建設一切重大問題由軍委主席決策和決定,中央軍委全面工作由軍委主席主持和負責」。
此後,解放軍原四總部等軍隊各機關部門分別採取召開會議、印發文件等形式,多次表示堅決維護和落實軍委主席負責制。
2016年4月許其亮出席會議時強調,要把貫徹和維護軍委主席負責制「作為最緊要的政治和最大規矩」。
郭徐如何嚴重破壞軍委主席負責制?
12月22日《解放軍報》的文章透露了郭伯雄、徐才厚「嘴上喊著對黨忠誠、聽黨指揮,私下裡搞陽奉陰違;當面講得好,表態調門高,行動卻不兌現;信誓旦旦表忠誠,暗裡斂財留後路。」
而此前解放軍報等媒體發佈的文章也多次透露郭伯雄徐才厚各種有違「軍委主席負責制」的行為。
12月15日,《學習時報》發文稱: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就是「妄圖攫取黨和國家權力的反面典型」。13日,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主任曲青山在《光明日報》發表文章,透露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等案件中,「破壞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非常嚴重」。此前11月新華社發文表示,郭伯雄徐才厚等人「政治上野心膨脹,大搞陽奉陰違、結黨營私、拉幫結派等政治陰謀活動」。
2016年5月發行的《習主席國防和軍隊建設重要論述讀本(2016年版)》中,首次提出「郭伯雄、徐才厚貪腐問題駭人聽聞,但這還不是他們問題的要害,要害是他們觸犯了政治底線」。
2016年4月,中國軍網刊發署名為鈞正平的文章《整肅綱紀固我長城》。文中稱:郭伯雄「集政治蛻變、思想墮落、經濟貪婪、擅權妄為、失職瀆職於一身」,同此前被查處的徐才厚一樣,「違綱亂紀」。
2015年3月18日,原總政辦公廳編研局副局長孫密宏在《解放軍報》發文指出:「徐才厚在我軍最高層的10來年,把部隊思想搞亂了、風氣搞壞了、規矩搞沒了」;2015年11月9日,原總參軍訓部程堅在《解放軍報》刊文提出,郭、徐「毀綱亂政危害極大」。
值得一提的是,《解放軍報》12月22日的文章在談及郭徐之餘,還提到了他們的流毒影響:「個別黨員幹部說一套、做一套,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對黨不忠誠,對組織不老實,甚至要求幹部對其個人效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