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軍官制度改革啟動:將建立軍銜主導的軍官等級制度

撰文:劉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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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擬將建立軍銜主導的軍官等級制度。(路透社)

《法制晚報》報道,今日(19日)上午,《關於軍官制度改革期間暫時調整適用相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其中提到,將建立軍銜主導的軍官等級制度。實行崗位編制軍銜,優化軍官隊伍結構,理順領導指揮關係,發揮軍銜在能力建設中的主導作用。

此外,《草案》亦提出建立體現軍事職業特點的待遇保障制度。合理確定軍官待遇總體水平,實行軍銜等級主導、待遇級別調節、多要素參與分配的待遇保障模式,增強軍官職業的吸引力和榮譽感。

同時,建立提高人才使用效益的退役安置制度,並提出實行退役安置與服役貢獻掛鉤,保證軍官服役越長、貢獻越大、退役安置越好——使軍官在最能發揮作用的職業「黃金期」穩定住,在發展潛力受限時引導及時退役。對軍官的職位分類、考核、榮譽等制度進行系統調整完善。

傳解放軍將廢除大校軍銜

早前,加拿大華文軍事評論雜誌《漢和防務評論》披露,軍銜改革的重要一環便是要廢除大校軍銜。目前中國軍隊從排長到軍委副主席的職務等級設置為14級,而軍銜等級設置是3等10級,分別為將官三級(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四級(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和尉官三級(上尉、中尉、少尉)。其中,大校制度是相當獨特的軍銜,目前只有越南、朝鮮和中國設立這種制度。此制度最早是由朝鮮軍隊1955年於設立,後來中國和越南也跟隨,採用了這種獨特的軍銜。

《漢和》報道指出,中國軍隊的師長、副師長和一些資歷較淺的副軍長是大校軍銜,而在北約、俄軍,師長是少將,所以在中國軍隊在與外國軍隊交流時,常會出現大校與少將對談的情形,不符合兩軍交流時軍銜對等的國際慣例。

因此有議案提出,大校制度不利於中國軍隊與外國軍隊交流,認為有需要取消大校制度,以准將取而代之,這樣便可以與國際標準接軌。另外,有些改革建議案還提出,在取消大校制度之後,副師長、旅、團長的相應軍銜應該定為上校。不過,截至目前為止,中國官方尚未證實有關取消大校軍銜的消息。

據了解,在中共建國後曾在1955年和1988年兩次實行軍銜制度。在1965年的第三屆全國人大常委第九次會議時,通過了取消解放軍軍銜制度的決定,因此在60年代至80年代的20多年時間中,解放軍沒有軍銜制度,直至1988年才回復軍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