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多名初中生賣淫有官員買春 辭職校長:只靠學校難解決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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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名十三四歲的女生輟學後賣淫事件讓社會陷入思考,牽線者、學校、家長、政府,誰應該負最大責任?

會同三中校長黎菊發在事件曝出後引咎辭職。(網絡)

湖南省懷化市會同縣近期發生初中生賣淫案,一政府公職人員涉案被免職。作為3名涉事女生輟學前的校長,黎菊發在12月9日遞上辭呈,現年50歲的他教授歷史課程27年,2012年起升任會同三中校長。黎菊發對《新京報》說,幾名女生都是留守兒童,雖然事發時均已輟學,仍讓他感到愧疚難當。他提出,類似問題的解決,僅有學校努力並不足夠,更需要家庭、社會等各方面關注。

據新華社報道,11月中旬,湖南警方接家長及老師報案稱,有社會人士唆使未成年少女賣淫,經調查,會同縣宣傳部某部長也是牽涉案中的嫖客,曾與5名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及猥褻兩名未成年人,其中包括一名未滿14歲少女,根據內地法律,與未滿14歲人士發生性行為觸犯強姦罪。事發後,該官員被開除黨籍、免除公職,當地紀委亦啟動了對教育部門的問責。

網友:留守兒童不應僅學校擔責

據《新京報》報道,黎菊發表示,自己是上月公安調查時才得知消息,感到「非常震驚」及「痛心」。12月9日,媒體將事情曝出後,黎菊發遞上辭呈,他解釋,事出後謠言四起,傳言稱有6名在校生出事且有人懷孕,實則只有3名輟學中與他所在學校有關,但親戚友人都前來詢問,使他倍感壓力;再者,3名女生確實在會同三中讀過書,現在只是初中2年級的年紀,他為她們的遭遇感到痛心、傷感和內疚。

黎菊發解釋,幾位學生都是留守兒童,缺乏家庭關愛,輟學時,學校都做了勸導及家訪,仍然無濟於事。他表示,「家庭教育尤為重要,我開家長會就常常跟家長們說,你們什麼樣孩子就什麼樣。這次涉事的一個孩子,本來老師能夠感化她的,但是回到家,家長粗暴的教育還是把她推到了社會上。」他認為,尤其是如今網絡信息氾濫年代,學校很難完全為學生阻擋不良訊息的侵襲,而需要和家庭、社會共同努力,「只靠學校一方,解決不了問題」。

這已不是湖南第一起中學生賣淫事件,今年8月,湖南慈利縣就有中學輟學生、社會無業人士引誘、脅迫多名未成年人賣淫。十分相似的是,此案中同樣有公職人員參與買春。

對此,有網友認為,初中屬於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校方有責任將其勸回,避免其走上歧途,但很現實的問題是,法律沒有賦予學校任何強制權力。也有不少網友認為校長的說法沒有問題,留守兒童教育是嚴重的社會問題,未成年人違法的背後,學校絕不是唯一的責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