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兩文件全文公布 強調從嚴治黨由領導幹部做起
千呼萬喚始出來,在黨的全會閉幕後,相關文件的出台總是輿論關注的重中之重。
昨日(2日),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下稱《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下稱《條例》)全文發布。在強調黨內政治生活和加強黨內監督的同時,更加強調「關鍵中的關鍵」——即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等「高級幹部」。
兩份文件全文合兩萬多字,其中又有哪些重點、看點?
《準則》位階僅次於黨章
關心中國政治的人一般會發現,按照黨內制度的一般程序,黨的全會過後當晚公布公報,數日之後習近平先做出說明,並在閉幕之後公布說明全文。在習近平長達7900字的《說明》中,對於《準則》,他在最後一段中專門作出說明——「在黨內法規體系中位階比較高,僅次於黨章」。
據人民日報海外版「俠客島」指,黨內製度的位階排序,由高到低分別是黨章、準則、條例、規則和規定。習近平特意強調《準則》位階之高,一則是對黨內政治生活的強調,二則體現整個六中全會重要性之高。
眾所周知,上一次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還要追溯到1980年。時隔36年推出新《準則》,原因正如標題所明示的那樣——「新形勢下」。1980年的那個版本,中國剛剛經歷文革,改革開放正當起步。36年過去,中國的政治、經濟、社會已經產生翻天覆地變化,在變與不變中也直指中共面臨的新問題。
習近平明確提出了「亟待解決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在一些黨員、幹部包括高級幹部中,理想信念不堅定、對黨不忠誠、紀律鬆弛、脫離群眾、獨斷專行、弄虛作假、庸懶無為,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好人主義、宗派主義、山頭主義、拜金主義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問題突出,任人唯親、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現象屢禁不止,濫用權力、貪污受賄、腐化墮落、違法亂紀等現象滋生蔓延。
熟悉中國政治的人一眼即知,這其中提到的每一個方面,都能在過去幾年的執紀過程中,找到對應之人。而十八大以來,無論巡視、督查,還是反四風、八項規定等,目的都非常明確,那就是找出這些問題。同時,也該是時候對問題做個總結,36年後重新出台的準則,正是對這些問題的回應。
《條例》建全面監督體系
修訂後的6000字《黨內監督條例》,列出了黨內監督的八方面內容:1、遵守黨章黨規、模範遵守憲法法律的情況;2、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情況;3、堅持民主集中制、嚴肅黨內生活等情況;4、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情況;5、落實八項規定精神的情況;6、堅持黨的幹部標準、執行幹部選拔任用規定情況;7、廉潔自律情況;8、完成黨中央和上級部署任務的情況。
據《俠客島》分析,換句話說,有這幾方面的內容在,無論是上級督查下級、同級監督抑或是黨外監督,都有了具體的抓手,可以照此對應,操作性極強。用習近平在《說明》中的話來講,這就是為了解決「黨內監督制度不健全、覆蓋不到位、責任不明晰、執行不力」等問題。
同時,相較於03年版本的黨內監督條例,新版的監督內容規定得更加具體,專門添加「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兩條,對應的現實問題一目了然。
文件直指高級幹部
從嚴治黨的關鍵,更在於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關鍵中的關鍵」,則直指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成員。
習近平2012年上任以來,中共掀起歷史上規模最大的反腐運動,而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更成為反腐的大力打擊關鍵。根據中紀委數據顯示,十八大後落馬的112名省部級以上官員中,中央委員會中10名中央委員、13名中央候補委員落馬。更為重要的是,諸如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中央政治局委員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等這樣的「大大老虎」落馬,掀起了對中共最高層的整風。
因此,《準則》和《條例》都有對高級幹部的單獨規定。《準則》自不必說,每一部分都強調了高級幹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是原則性的規定;《條例》則更具體。比如,「對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就有單獨一章,用習近平的話說,這「是對現行條例的突破」。這一章規定了中央政治局要每年開民主生活會,定期聽取各種監督、巡視報告,並且要帶頭向中央報告個人事項、帶頭樹立良好家風等;同時,「條例沒有對中央部委和地方黨委制定實施細則作出授權規定,體現全黨必須一體執行,防止搞變通、打折扣。」
值得注意的是,第十一論中央巡視正式開始,同時對北京、重慶、廣西、甘肅展開「回頭看」。而這一次巡視,則是六中全會後的「再出發」;中紀委書記王岐山表示,「制定《準則》、修訂《條例》體現了實踐探索在前、總結提煉在後」。這幾乎可以看作是對六中全會、對這兩個文件的最新「學習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