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祖戀翻供不認貪污 今日上訴審結18日宣判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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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坎村今年風雲再起,欲帶領村民上訪的林祖戀在行動前陷入貪污風波,本已認罪入刑的他最近突然翻供上訴……
廣東汕尾烏坎村前村委書記林祖戀此前因貪污罪名被判刑,日前突然提出上訴,今日(10月12日)在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林祖戀在庭上表示,不承認受賄和串謀投標。案件今日中午審結,預計下周二(10月18日)宣判。
香港電台引述熟悉案情的內地維權律師說法,由於案中指控林祖戀購買抽沙船受賄的15萬元(人民幣,下同)去向不明,加上案情比較複雜,需庭後合議,因此要押後宣判。這名律師還透露,檢察院亦不滿一審判決太輕,因此提出抗訴,林祖戀最終可能會被加重刑罰。
林祖戀今次上訴的代表律師仍由官方委派的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王波擔任,林家人此前對其突然上訴感到不解,亦對結果難感樂觀。是次審理,法院仍不接受港媒入場旁聽。
林祖戀2011年帶領烏坎村民抗議官員私售村民土地,後成為民選村領袖,5年間,失地收回工作進行艱難,林祖戀原計劃6月召開全村大會,帶領村民上訪,卻在會前兩日被捕。司法機關指控他利用公職受賄近60萬元,一審裁定受賄罪成,判監3年1個月,罰款20萬元,林祖戀當庭表示不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