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不哭!最高法院頒指導案例 離婚前惡意轉移財產可能「乜都無」

撰文:黃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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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二人已經離婚,王寶強欲「淨身出戶」寧可不要錢都要孩子。(微博圖片)

國內最高法院最近公佈的指導性案例,大概會令身陷離婚官司、財產隨時「清光」的王寶強鬆一口氣、讓與經理人出軌、並盛傳暗中把王寶強的資產轉移的馬蓉倒抽涼氣--國內最高法院日前發佈第14批指導性案例,指導案例66號「雷某某訴宋某某離婚糾紛案」,旨在明確指出「一方在離婚訴訟期間或離婚訴訟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依法少分或不分財產」。

《新華社》指,最高法院此例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可少分或不分財產,「指導性案例從婚姻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原意出發,對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離婚時做出了合理解釋,有利於懲戒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非法行為,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財產權益」。

國內男星王寶強與出軌妻子馬蓉的離婚訴訟已進入法律程序,外界對其財產分配與孩子扶養權等問題高度關注,皆因盛傳馬蓉不僅把王寶強的資產不斷轉移到其名下;亦有傳王寶強為了兩個小孩的撫養權決定「淨身出戶」,即放棄所有財產離婚,換取小孩的撫養權;惟其律師張起接受國內媒體採訪時否認「淨身出戶」的說法,並表示「怎麼可能!」

國內導演與製片人張紀中與其妻子樊馨蔓彼此懷疑對方出軌,最近在打離婚口水仗。據傳張紀中在美國有個小他31歲的小三杜星琳,並暗中轉移房產給小三。(網上圖片)

「策劃」在離婚前轉移資產好讓對方少分一點財產的例子,還有張紀中。國內導演與製片人張紀中與其妻樊馨蔓彼此懷疑對方出軌,最近在打離婚口水仗。據傳張紀中在美國有個小他31歲的小三杜星琳,並暗中轉移房產給小三。洛杉磯律師劉龍珠對媒體表示,婚姻中私下轉移財產將被視為「惡意」,法官可能將房產全部判給樊馨蔓;而按國內法律,「婚內惡意轉移資產,就為了在離婚後不跟老婆分這個財產,他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7條。根據這個法律規定,法院就能判張紀中少分,或是不分他這個惡意轉出去的房產。」

律師又稱,張紀中如果沒有惡意,中國法院可能判離婚後產權一人一半;但房產轉移,他太太毫不知情,劉龍珠稱,「因為這樣的一個惡意的成分,中國法官很有可能將四百萬房產全部判給張紀中的老婆樊馨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