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再推新政吸納國內外人才 完善機制鼓勵創新創業
人才是對城市發展而言至關重要的因素之一。中國一線城市上海近日推出新人才政策,在去年公布的「人才20條」基礎上,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實施意見》(下簡稱《實施意見》),以吸納和挽留人才在滬發展,鼓勵人才在滬創業。
《實施意見》共30條,被稱為「人才20條」的「升級版」。其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在人才發展體制機制上取得突破性進展,基本形成與國際經貿金融中心和科技創新中心相適應的人才發展體系,使上海成為「國際一流創新創業人才」的彙聚、培養、發展之地。
放寬外籍人士居留限制 改善落戶制度
新政策顯示滬政府渴求海外專才,並加大「引進力度」吸引他們留滬。在這方面,《實施意見》推出新政策,推動將外籍專才工作團隊成員納入直接申辦永久居留證範圍;允許註冊在「雙自」(自貿區和自主創新示範區)地區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投資性公司和外資研發中心聘用世界知名高校應屆畢業生來滬就業;提高B證人員(海外人才上海市居住證)的市民待遇;
在國內人才方面,《實施意見》提出改善落戶制度,「完善居住證積分、居住證轉辦戶籍」,將專業人才落戶期限縮短。另外會推出直接落戶的人才引進政策體系,優先引進重大科學工程、重要科研公共平台、大科學研究中心、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高層次人才。
提升相關機構自主權 「為人才鬆綁」
在人才管理制度方面,《實施意見》圍繞「向用人主體放權,為人才鬆綁」的要求推出新政,其中包括保障和落實用人主體自主權;完善創新型科技人才培養模式;改進創新型科技人才支持方式;促進青年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促進創新創業人才雙向流動;促進人才向重點發展區域和基層一線流動;優化科研教學機構學術領導人員管理方式,包括完善出國管理、學術兼職政策等。
另一方面,《實施意見》推出新激勵機制鼓勵創新創業,其中包括:完善科技成果使用、處置、收益管理制度;完善科技成果獎勵機制,包括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扣除其處置過程中直接費用後,其淨收入的70%或以上可用於獎勵個人和團隊等;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稅收政策;建立有利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工作機制;加大創新創業人才激勵力度;進一步完善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同時提出要完善創新創業法治環境;加強創新成果知識產權保護;拓寬人才創新創業投融資渠道,營造人才宜居宜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