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後】新界、內地,哪個地權更複雜?
橫洲爭議越來越複雜,政府的諮詢程序、與鄉事派的關係,甚至未來的特首選舉都摻入其中,這些和新界錯綜複雜的土地制度有著直接關係。相對而言,內地政府既是最大的「地主」,也是最大的土地使用者,徵收使用比新界簡單許多。
大家最熟悉的是烏坎村,土地被村委會私下變賣,五年前村民們奮起反抗,政府迫於壓力接受村民自己選舉的村委會,最終帶領村民向政府爭回土地的領袖們成為當局的眼中釘,編織各種罪名將他們送入監獄,最終再次出現村民與警方的衝突。
上世紀50年代,當局成功地以「發展集體經濟」為由,將農民手中的土地收歸「集體所有」,軍事化生產手段導致「大災荒」,最終為上世紀80年代初的「承包制」所否定。不過,土地雖在農民名下,卻仍屬於集體所有。為了安撫農民,政府先後在1993年、2008年承諾「承包制」長久不變。
中國的地權制度是混亂的。城市土地為國家所有,烏坎這樣的農村土地為集體所有,名義上的「集體」,實際上經常發生村幹部以欺上瞞下方式把農民共同擁有的土地出售或出租,中飽私囊的事件。
即使農民在集體土地上修建供出售用的私人財產,也不允許公開交易,當局不承認購買者的所有權、不允許合法轉讓,因而獲得「小產權」的稱謂。另一方面,政府耗資巨大,以為低收入群體提供低廉住房為由,修建逾千萬個「保障房」單位。
農民眼見城市樓價扶搖直上,自己卻得不到利益,於是城市周圍出現了大量的「城中村」。以深圳為例,2010年深圳共有320個城中村,私宅35萬棟,住了500萬人。
中國大陸土地制度畸型的另一個特征的土地嚴重浪費。一方面住宅用地不斷創造所謂「地王」式價格,另一方面為吸引工業投資,各地政府向投資者提供廉價土地。
在土地「公有制」的招牌下,各地政府成為最大的地主。農村土地名義上為集體所有,但政府可以借「公眾利益」為籍口,低價向農村徵收土地,之後拍賣獲得高額賣地收入。
香港橫洲爭議牽扯到複雜地利益關係,內地則是政府起決定、主導作用,若是不服或反抗,烏坎就是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