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坎衝突】怎樣解決農村城鎮化難題?癥結還是土地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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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5年,廣東陸豐烏坎村再起風雲。今年6月,烏坎村原村委會主任林祖戀在企圖帶領村民上訪追討土地前被當局帶走,後被指控受賄並判監3年1個月,引起村民不滿,持續抗議示威,也使得外界再一次將關注點移回這條粵東漁村。
烏坎事件被視為是中國近年基層民主發展的著名案例,但事件在本質上卻非「民主運動」,而是村民追討土地的維權運動。當時,村民指責村委會私自變賣逾3,000畝土地,賣地款項逾7億元(人民幣.下同),但補助款每戶只有550元。烏坎事件並非中國土地問題的特例。在中國,農村很多時靠賣農地所得發展經濟,但這模式引起不少弊端和爭議。

廣東烏坎村今年6月再度爆發大規模示威,時隔5年再成外界焦點。(Getty Images)

2011年9月起,烏坎村連續數月爆發大規模示威。內地官媒《人民網》曾訪問清華大學社會學教授孫立平分析事件。孫立平表示:「村民、投資者和政府三方都有道理,也都有委屈」,並引述一名本地人分析事件內情,指村民的訴求簡單而合理,就是要求討回在居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村委會陸續轉讓的3200畝土地。據了解,賣地款項逾7億元,但每人補助款卻只有550元。

但土地投資者們也有自己的道理。在事件發生前幾年甚至十幾年前,當時的陸豐政府官員「敲鑼打鼓,把投資者請過來投資」,在徵地等方面給予不少優惠政策。當年徵地的時候,村民們似乎也沒什麼意見。投資者付出幾百萬幾千萬的款項,土地使用的合法手續也辦下來了,投資項目也在運行中。但現在村民突然起來抗議,表示對徵地的事毫不知情,要求無條件收回全部土地。如果依村民所言交還土地,對投資者而言實在是巨大損失。

從當地政府的角度,要滿足村民的要求也不易。投資者真金白銀買地,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政府不能強行要求投資者把土地歸還村民。但如果由政府出錢,把土地從投資者手中贖買回來,然後再無償交還給村民的話,一來當地政府沒足夠財力,二來難保以後會再發生類似的要求。

烏坎村民5年前的抗爭換來全民普選村幹部,一度被視為中國基層民主典範。(美聯社)

政府依賴土地財政 帶動城鎮化

烏坎事件突顯出一個問題,就是中國農村,尤其是地處沿海地區或城市附近的村莊,在城鎮化過程中依賴土地財政。

在地價和勞動力價格日益高昂下,農村難以發展工業,農民透過務農或漁業賺取的收入也不高,依賴土地收入發展似乎是唯一出路,政府也樂意以土地財政作為發展的主要手段。

內地經濟學家邵宇曾在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撰文指出,中國過去十多年的城鎮化更多的體現為「土地城鎮化」,即地方政府對農村土地集體徵收,在土地市場上保持壟斷地位,並以「向農民徵地」、「成本價供應工業用地」、「高價供應商住用地」、「土地抵押融資進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新一輪向農民徵地」的循環,來推動高速城鎮化和GDP增長。

土地出讓形成財富積累,繼而轉變為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再經由基礎設施軟硬件建設的投資,提高了本地城鎮居民的公共服務水平,有利農村城鎮化發展,但被徵地農民的利益卻沒有得到有效保護,一部分走到城市成為民工,卻不能平等享受城市的福利,一部分農民如烏坎村民一樣,沒有獲得足夠的補償。另外,過分依賴土地財政,也會為政府帶來一些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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