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峰會】中國送大禮 全國人大批准《巴黎氣候變化協議》
撰文:楊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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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確認《巴黎氣候變化協議》。
在經歷了4年的談判之後,全球195個國家的領導人在2015年12月12日簽署了《巴黎氣候變化協議》,它將為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作出安排,包括制定目標、減排等內容,各國將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把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平升幅,控制在攝氏2度之內,並為將升幅控制在攝氏1.5度之內而努力。
《巴黎協定》獲得通過後,於2016年4月22日提交聯合國最終簽署,並將在佔全球碳排放55%以上的55個國家提交批准文件後正式生效。由於批准文件需要各國完成各自法定程序,截至9月2日,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 CCC)資料,僅24國批准,包括美國與中國這兩個占世界碳排放量共約4成的大國,都尚未完成各自程序。
今天(3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了《巴黎氣候變化協議》。美媒早前就預期,美國總統奧巴馬可能繞過國會,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宣布批准《巴黎氣候變化協議》,並在G20峰會期間,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共同宣布,將協議生效。